證監會處罰大湖股份以及高管
2010-05-29 01:38:29
每經記者 張昊
證監會對大湖股份(600257,收盤價6.78元)長達一年的調查終于得出結論。大湖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收到當地證監局送達的證監會 《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自2008年12月2日開始對公司的調查、審理已經終結。
證監會調查結果認為,2007年以前公司在年度報告中未如實披露安鄉水產與鴻鑫控股之間的關聯關系,鴻鑫控股系公司第一大股東。證監會決定對公司予以警告,同時對時任董事長羅祖亮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董事、總經理曾衛國、時任董事、副總經理彭榮欽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時任董事、副總經理李祖軍、時任副董事長、董事會秘書黃新元、時任董事梁淑敏、曹向鈞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時任獨立董事趙涌濤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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