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建保障房開閘 28市分享493億元貸款
2010-08-06 03:40:53
每經記者 郭曉軍 發自北京
動用住房公積金建設保障房已經獲得國務院同意。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昨日(8月5日)透露,住建部、財政部等七部委已確定北京、天津等28個城市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493億元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將支持上述28個城市的133個保障房建設項目。
住建部昨晚公布的新聞通稿顯示,去年年底,經國務院同意,住建部、財政部、發改委、央行、監察部、審計署、銀監會聯合印發《關于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今年上半年,各地將申請試點城市名單及實施方案報送相關部委,七部委聯合對申請試點城市進行了實地調查。在此基礎上,研究確定了北京、天津、重慶、唐山、運城、包頭、大連、長春、哈爾濱、無錫、杭州、寧波、淮南、青島、濟南、福州、廈門、洛陽、武漢、長沙、儋州、攀枝花、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28個城市為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133個經濟適應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為申請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額度約493億元。
據了解,按照去年國家下達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2009年全國共需投入1676億元。其中,中央投入493億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億元,占70.6%。
利用公積金貸款建設保障房也曾引起爭論,反對的聲音主要關注貸款收益歸誰所有,貸款發放的公平性等問題。對此,七部委此次專門印發《關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對做好試點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該通知首先明確規定了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責任,要求政府對貸款本息要按時回收,并要求項目貸款必須定向用于試點項目,嚴禁挪作他用;在貸款期限上,經適房和棚戶區改造項目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對此次公積金貸款建設的項目,七部委再次明確了經適房和公共租賃房的面積要求,其中,經適房應嚴格執行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規定,成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應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利用項目貸款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必須嚴格控制供應對象。同等條件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優先購買或租賃。
對于資金安全等問題,此次七部委的通知也做出了規范,即編制項目貸款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辦法、項目貸款業務規范,還將出臺會計核算管理辦法。同時建設項目貸款業務運行平臺和運行監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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