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玉杰:“最牛工資表”是“行政事務事業化”寫照
2010-12-24 01:45:13
瞿玉杰
針對 “人均年薪近30萬”的網帖,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于22日晚回應稱:該中心是經費自籌類事業單位,根據上級部門的安排,此類事業單位今年起將全面納入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網上流傳的“工資表”是住宅租管中心人事勞資部門為執行上述安排提出的討論草案,該草案早已被中心領導否決,是一個廢棄的草案;目前,新方案仍在調研中,且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后方可實施。
面對公眾質疑,該中心迅速作出回應,值得肯定。筆者以為,該回應至少透露了三個值得玩味的信息:一是“史上最牛工資表”雖然只是一個廢棄的工資草案,但仍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該中心畸高工資的現實。因為這個廢棄了的工資草案不可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是應當建立在舊的工資方案基礎之上的。
二是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盡管“從今年起將全面納入財政部門預算管理”,但令人不解的是該中心怎么發工資?發多少工資?似乎主要是由他們自己說了算,否則就無法解釋為何要讓他們自己提出工資討論草案。財政預算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由此可見一斑。由此我們也不難理解,為什么有那么多納入財政預算的單位,直到年底仍然有大量的錢還沒有花完。
三是該中心作為一個“經費自籌類事業單位”,包括人員工資在內的一切費用,應當都來自于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務?,F在的問題是,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作為一項缺少技術含量的、相對簡單的工作,不僅不應該享受如此高的工資,而且如果按照正常的標準及項目收費,提供如此簡單的服務也不足以支撐高工資。
那么,該中心作為一家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為了“自籌”包括人員工資在內的經費,唯一的出路就是亂收費、亂罰款。這并不是筆者的無端猜測。以亂收費為例,據《南方都市報》2009年3月23日報道,1997年,廣東省治理亂收費辦公室出臺文件,將深圳市的房屋租賃管理費予以取消;2001年的《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也明確規定取消房屋租賃管理費。但事實上,國務院部委和廣東省多年前就曾要求取消的 “房屋租賃管理費”,深圳市卻至今仍在收取。
令人擔憂的是,類似的問題并非深圳市獨有。據《人民日報》2010年10月21日報道,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由于其掌握并濫用審批項目、執法、監管的權力,結果使一些原本屬于為企業或個人提供的無償服務,變為“吃拿卡要”的有償服務,甚至只收費不服務。而一些政府職能部門為了降低亂收費、亂罰款的責任風險,往往將一些收費、罰款的權限下放給自己下屬的事業單位,讓這些事業單位充當“惡人”。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主要是因為一些地方政府在機構改革中為了突破公務員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限制,同時也為了方便創收,就將一些本來屬于行政管理性質的機構人為改成了各種事業單位,將本來應當是公務員的崗位設置成事業編制。就此而言,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的“最牛工資表”,不過是“行政事務事業化”的一個現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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