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9 01:27:36
今距離這一分配預案通過已近兩月,按照上交所相關規則,長航油運已經不可能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利潤分配。
每經記者 毛晉楠
“上市公司電話沒人接聽,年報的分紅送股難道是遙遙無期?”
重倉持有長航油運(600087,收盤價6.13元)的田先生,最近很是煩惱。他已經拿了一個月的長航油運,卻遲遲不見實施年報的送轉股和分紅方案,股價也不見起色。
原來,在今年3月25日,長航油運召開股東大會并通過了 “10送0.9股轉7.1股派0.1元(含稅)”的分配預案。如今距離這一分配預案通過已近兩月,按照上交所相關規則,長航油運已經不可能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利潤分配。
田先生的抱怨并未得到上市公司的重視,因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發現,公司兩部公開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距最后期限僅4個交易日
3月4日,長航油運公布了2010年報,公司在年報中推出了“10送0.9股轉7.1股派0.1元(含稅)”的分配預案。這也符合在1月25日公司推出的 “每10股送、轉8~10股”分配預案公告。
很快在3月25日,長航油運召開股東大會,順利通過了上述分紅送轉股議案。
然而,眾多股東在苦苦等待了近兩個月時間后,仍然沒有等來公司實施方案的具體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9月第六次修訂)對于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實施以及公告有著明確的規定:上市公司應當于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三至五個交易日內披露方案實施公告。上市規則還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案后兩個月內,完成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事宜。
對照上證所上述規定,長航油運的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最遲應該在3月25日股東大會后兩個月內實施完成,最后的日期也就是5月24日。
今日是5月19日,考慮周末因素,距離5月24日的最后期限僅剩下4個交易日,而長航油運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方案,幾乎是不可能了。
“因為還要公告實施日,根據上市規則,這至少要提前三個交易日吧,然后是送股和實施分紅,紅股和紅利到賬又需要幾個交易日,5月24日前再怎么趕時間都不可能完成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作出了上述判斷。
送股逾期違反交易所規則
雖然還有4個交易日的時間,但熟悉上海市場上市公司利潤分配規則的投資者會發現,在規定時日內完成分紅送股,對于長航油運而言,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從上海市場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實施的程序來看,整個過程往往按照如下步驟實施:公告日為T-4日,股權登記日為T-1日,除權除息日為T日,紅股到賬日為T+1日,紅利到賬日為T+4日,或是T+3日。
以最近實施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長園集團、康恩貝為例,可以將分紅送股的過程進行剖析。
長園集團在5月4日(T-4)公告將實施10送5股轉5股派1元 (含稅)的方案,股權登記日為5月9日(T-1日),除權除息日為5月10日(T日),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為5月11日(T+1日),現金紅利發放日為5月16日(T+4日)。
康恩貝同樣符合上述原則,公司在4月19日(T-4)公告年度利潤方案即將實施,在4月22日(T-1日)股權登記,除權除息日為4月25日(T日),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為4月26日(T+1日),現金紅利發放日為4月29日(T+4日)。
即使今日長航油運公告實施利潤分配方案,按照最短股權登記日前3個交易日披露方案實施公告,即股權登記日為5月24日,除權除息日為5月25日,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為5月26日,現金紅利發放日最早也要到5月30日。
昨日,記者撥打了上證所相關人士的電話,對方明確表示,上市規則要求股東大會后兩個月內完成實施利潤分配方案,包括對分配方案實施日的公告,以及紅股和紅利的到賬,整個過程要在這兩個月內完成的。
按照交易所規定的兩個月期限,長航油運即使立即公布實施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也肯定逾期了。
“長航油運明顯是違規了。”記者采訪的上述董秘這樣評價。
高送轉中的“熊股”
其實,長航油運在今年1月份,就提前披露了公司將在年度報告中,推出高送股方案,而公司在3月25日就召開股東大會,通過了高送股議案。
那么,為何公司的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遲遲不能實施?其中有怎么樣的隱情?
最近兩天,記者多次試圖聯系長航油運方面,然而,公司公布的兩部對外聯系電話,卻始終無人接聽。
在股吧中,眾多股民也對長航油運遲遲不實施分紅送股感到不滿,名為“手機用戶”的作者就直接寫到:“兩千多家遇到了一家流氓公司。兩個月內沒完成分紅!侵犯所有股東權益!不按游戲規則!純屬流氓行為!要是都像這家公司,我們的市場豈不亂套了嗎?”
從走勢來看,與長航油運同期推出高送轉股方案的主板公司,大多走勢不俗,有的不斷創出新高,比如TCL集團、康恩貝、迪康藥業等。但是,長航油運的股價卻持續圍繞6元一線波動,始終未能突破6.49元這一在2月初的高點。
股價橫盤震蕩3個月,最低下探至5.67元,而又無法聯系上公司,讓田先生等股民感到異常氣憤。
“我雖然是一個小股東,但有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的想法,要求公司盡快公告實施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并對逾期進行解釋和道歉。”田先生表示可能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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