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2-02-06 10:14:32
浙江省泰順縣政府2月3日表示,根據群眾報案、受理調查,因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對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立人集團”)董事長董順生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證券時報記者獲悉,如果被定性為非法集資,這起事件將成為全國范圍內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集資案。
溫州立人集團前身為1998年成立的泰順縣育才高級中學,2003年集團宣告成立,注冊資本金3.2億元。從起先利用民間借貸來發展學校到成立集團后涉足房地產、礦業投資等領域,立人集團及董事長董順生在泰順縣內名聲顯赫,向公眾集資是集團發展的一條重要紐帶和主要途徑。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向社會公開公告無力償還債務,至此長達十多年的高息民間攬儲徹底終結。
立人集團債權人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林才紅律師昨日向記者介紹,該案件為目前全國范圍內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集資案,十多年來立人集團已支付的利息(通常情況下不包括本金)初步計算已達35億元。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對外宣布不再承兌之前所借民間借款。據該集團自查統計,欠債規模約22億元。
林才紅表示,這22億元為已登記債權人的欠債規模,實際上還有很多因為各種原因不能登記的債權人,由此實際欠債規模要大于集團公布的數據。涉及民間借貸的人數超過4000戶,接近5000個家庭。從涉案金額看,十多年中立人集團支付的35億元利息,加之至少22億未償還的債務,已超過50億元。此前全國最大的非法集資案數額為37.17億元。
溫州銀監分局有關人士表示,分局下屬有關監管部門對立人集團的債務情況已經開始全面了解,目前尚不清楚對銀行的影響。但一般來說,這樣的影響主要在企業及參與民間借貸的市民,監管部門將構建風險傳遞的“防火墻”。
泰順縣政府2月3日公告稱,溫州立人集團資產由政府依法全面掌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隱匿、處置資產;對所有債權人的債權依法進行登記、核查、確認、處置;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法予以保護。對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干擾司法機關辦案和影響政府機關正常辦公秩序的行為依法予以打擊,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福禍斗轉,林才紅說,代理案件中通過法律渠道來討要集資資金的債權人大多數是普通百姓,他們目前感覺索要本金可能性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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