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6 01:30:49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昨日,中國保監會下發了《關于保險公司加強償付能力管理有關事故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該《通知》規定,保險公司出現償付能力不足時,應當在一個月內制定償付能力達標方案,采取措施使償付能力重新達標。
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要按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的要求來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同時要建立資本約束機制,在制定發展戰略、設計產品和資金運用等環節也要充分考慮其對償付能力的影響。保監會還要求,保險公司指定一名高管負責償付能力具體事務,將工作分解到具體部門和具體負責人。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滾動制定三年資本規劃,且要以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為基礎,根據業務發展計劃,未來的資本需求來制定切實可行的資本補充計劃。
《通知》還要求,保險公司在季末的償付能力報告中,預測未來一到兩個季度可能出現償付能力不足的情況,應當制定預案。而當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出現不足時,應當在一個月內制定償付能力達標方案,采取措施使償付能力達標。
據記者了解,保監會將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分為三個標準:償付能力充足II類標準,即該公司的償付能力高于150%;償付能力充足I類標準,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00%到150%之間;償付能力不足,即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
當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低于150%時,很多業務或投資業務將不能開展,比如此前中保協對財險公司自主開發車險新條款,就規定其連續兩年的償付能力要高于150%。而對于償付能力低于100%的,保監會將采取相關的措施,比如此前都邦保險的償付能力長期低于100%,該公司部分省份的車險業務和部分地區的非車險業務被叫停了。當然,目前都邦保險已經通過股東增資的方式來解決其償付能力問題。
據了解,保險公司常通解決償付能力問題主要有幾大途徑:股東增資、辦理再保險、發行次級債等幾種方式。當然,今年保監會還放行了上市保險公司通過發行可轉債來提高償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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