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7 01:12:02
吳睿鶇
著名財稅學者高培勇認為,鑒于超收收入的機動財力性質,因此估算每年至少有6000億元的減稅規模。這不僅是有必要的,有能力實施的,甚至是可以超越的。
實際上,減稅并不是新鮮話題。早在2004年,我國就開始實施結構性減稅,從全面取消農業稅,到增值稅改革從東北試點擴大到全國;從出口退稅適時調整,到內外資所得稅的統一;從降低消費稅,到多次提高個稅起征點……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政策接連出臺,似乎正成為我國稅制變革的主旋律。
但是如今無論企業,還是個人,大都沒有感覺到減稅所帶來的稅負減輕,稅款變少。相反,稅收增長速度連年上升。于是,不斷有業內專家站出來,包括此次社科院發布的藍皮書,提出具體的減稅數額,經濟學家謝國忠也曾提出過減稅一萬億元的設想。
筆者認為,與其規定具體的減稅數額,不如將減稅引入法制化軌道。
首先,嚴格執行稅收法制化和民主化。在實施減稅的同時,還要防止隨意增稅。無論是前些年的印花稅“半夜雞叫”,還是去年某地房產稅的開啟,稅收征收的隨意性很強,尤其是去年曾引起熱議的婚前房產證“加名征稅”,一些稅務部門在沒有任何征收文體的情形下,就隨意實施加稅新政。而在歐美發達國家,稅收法制化和民主化早已成為政府的自覺行動。無論征收一個新稅種,還是變更稅負,所有征稅活動,都要征得民眾的同意,經議會通過,無代表,不納稅;代表不同意,不能隨便征稅。
其次,目前,我國稅負依然過重,稅收增長速度過快,這已成為國家急需解決的問題。為此,我國要控制總體稅負規模,參考同類國家的稅負,通過立法的方式,硬性規定為GDP的一個比例。同時,要控制稅收增長速度,譬如,硬性規定每年的稅收增長速度要與GDP同步,以實現政府與企業、個人之間稅收利益的合理分配,實現稅收負擔的公平與正義。
當然,減稅還須提升稅負轉換國民福利功效?!叭≈诿瘛边€需“用之于民”。而對于某些財政預算、支出語焉不詳,一些地方曾要求政府公示各項支出,但大多遭到拒絕。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三公”消費屢禁不止??梢韵胂?,在沒有從稅收體制中獲益的背景下,納稅人如何有主動繳稅的動力呢?
此外,我們在實施減稅的同時,還要清理企業的各種不合理收費,鼓勵企業創新,提高工薪階層工資水平,完善社會保障水平,合理配置資源,從而增加企業經濟活力,提升國民消費能力,最終實現提升民眾福祉,保障國民經濟健康向前發展。
“訂悅2013”—— 《每日經濟新聞》大征訂活動,訂報有禮。http://jxzk19.com/corp/2013dingyue/index.html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