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12-14 19:31:48
查封被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所有的位于金華市區信華大樓的房產,保全價值16714200元。
每經記者徐超發自浙江
銀行因為欠企業的錢常年不還,最后被企業告上了法庭,名下房產還被法院做了保全處理。12月27日,浙江金華科技園開發有限公司訴中國建設銀行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租賃合同糾紛和借貸糾紛兩案,將在金華婺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兩案共涉及金額4600多萬。目前,金華建行開發區支行名下的房產已經被法院做了保全處理。企業方委托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企業和建行的經濟糾紛已經長達8年,實在逼得沒有辦法才選擇法律途徑。
此案最先在微博上被引爆。12月11日和12月12日,陸續有人發微博稱,金華建行欠企業千萬巨款長達8年不還,被企業告上法庭,銀行大樓還被法院查封。隨后,微博還貼出了法院的民事裁定書。
編號為(2012)金婺民初字第2725號的金華市婺城區法院民事裁定書寫道:原告浙江金華科技園開發有限公司訴被告中國建設銀行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原告要求查封被告所擁有的位于金華市區的信華大樓,保全價值16714200元,并已提供擔保。2012年11月8日,法院裁定:原告提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查封被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所有的位于金華市區信華大樓的房產,保全價值16714200元。
在同一天法院做出的另一份編號(2012)金婺商初字第1219號民事裁定書中,企業訴建行借貸糾紛一案,要求查封被告所擁有的位于金華市區的信華大樓,保全價值2982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法院獲悉,這兩起案件本月27日開庭,裁定內容是對銀行的營業房做財產保全。
原告方浙江金華科技園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律師朱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企業實在是被銀行逼得沒有辦法,才選擇走法律途徑,現在也已經被銀行拖得到了半死不活的狀態了。企業方表示,因為企業負責人在外地出差,在沒有征得委托人同意前,不方便透露更多案件詳情。
建行金華分行方面則始終無人接聽電話。建行浙江分行公共關系部主任屠耕夫向記者表示,建行會通過浙江官方媒體統一發布通稿,其他沒有更多可以說的。
所謂查封,是指財產保全的一種形式,即貼上封條之后不能做任何形式的動用。而財產保全,則范圍更大一些,是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主要針對財產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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