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5 00:49:42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亞蟬 發自廣州
每經記者 李亞蟬 發自廣州
香港食物及衛生局近日公布《2013年進出口 (一般)(修訂)規例》,今年起將進一步限制嬰幼兒奶粉出口,除離境人士僅能攜帶1.8千克(約兩罐)奶粉外,該規例還規定16歲以下人士禁止攜帶奶粉離港,相關的限制法規將于3月起實施。
自“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以來,內地消費者開始將目光轉向港澳市場。據報道,由于內地消費者大量掃貨,香港在元旦、春節等時段一度出現 “奶粉荒”?!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呱吣甏汗澢霸谙愀圩咴L多家藥店和便利店,也發現部分奶粉品牌難覓其蹤。
據悉,今年1月,香港的主要奶粉供應商已向一些使用不良經營手法的零售商發出了77個警告,以及限制了27間零售商的供應,另外有11間零售商被中斷供應。但本月初香港食物及衛生局表示,仍然有不少本地家長反映,個別牌子的奶粉在零售層面還是有缺貨的情況。
為此,香港此前宣布正計劃修訂《進出口(一般)規例》,條例生效后,除非獲有關部門發出的許可證,否則禁止從香港輸出配方奶粉。而時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官網獲悉,香港特區政府已經于本月22日公布了《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據新聞公報,規例將于2月27日進行先訂立后審議的程序,修訂規例將于3月1日起生效。任何人若違反有關規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50萬元(港元)及監禁2年。
香港官方認為,由于現時《食物安全條例》已規定,因應不同的政策原因,香港一直有對一系列的產品實施出口管制,一般而言,就配方粉實施的出口許可證制度不會影響香港實行自由貿易。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修訂規例旨在打擊從事水貨活動的人士把大批配方奶粉從香港供應鏈中帶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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