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3-02-26 13:31:37
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新華網上海2月26日電(記者何欣榮王淑娟)貴州茅臺和五糧液近日收到相關部門開出的我國反壟斷史上的最大罰單。專家指出,生效已逾4年的《反壟斷法》正在破除堅冰,此舉必將震懾到包括汽車、高級服裝和體育用品在內的多個行業巨頭。
反壟斷震懾巨頭企業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47條,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本次罰單上,貴州茅臺被罰2.47億元,五糧液被罰2.02億元,均占其2012年銷售額的1%。歐盟曾對英特爾開過10.6億歐元的罰單,相當于其上年銷售額的4.15%。不少人因此議論,對白酒巨頭罰得太少了。
“絕對額不算少。”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時建中表示,“罰款不是終極目的,促使企業整改才是。罰款之前根據執法機構的檢查,茅臺廢止了違反《反壟斷法》的營銷政策,有利于其獲得一定的寬大處理。”
專家指出,類似于白酒這樣的“縱向價格壟斷”行為,在汽車、高級服裝和體育用品等多個行業也普遍存在。這次反壟斷“板子”打在茅臺和五糧液身上,可以對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巨頭企業起到震懾作用。
有觀點認為,茅臺五糧液已進入奢侈品序列,且其涉嫌的“縱向壟斷”,對競爭的抑制程度要比“橫向壟斷”輕得多。應把調查重點放到關系國計民生的、影響百姓普遍利益的“橫向壟斷”行為上去。
財經評論員余豐慧指出,茅臺五糧液挨罰是個好的開端,但還遠遠不夠。要對其他壟斷企業的壟斷價格、囤積居奇行為依法查處,比如通訊企業和石油巨頭等。
消費者如何索賠
茅臺實施“最低限價令”等違反《反壟斷法》的營銷政策,直接受害者無疑是購買茅臺的消費者。因為“最低限價令”的存在,使消費者失去了以更低價格購買茅臺的機會。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50條,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反壟斷法》的首部司法解釋規定,公民可直接起訴壟斷企業。由于反壟斷案件中存在原告舉證難的特點,針對部分壟斷行為,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應該說,這部司法解釋為公民起訴壟斷企業提供了便利。但時至今日,消費者起訴壟斷企業的案例仍然不多,獲得賠償的就更少。以茅臺為例,一位專家分析,可能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買的不多,覺得打官司劃不來。二是觀望心態,等待別人打官司自己獲益。三是茅臺酒的消費中有一部分是公款,沒有訴訟的動力。
“不過,隨著《反壟斷法》的實踐普及,相信今后由消費者發起的訴訟會越來越多。”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徐士英認為。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劉旭指出,今年1月1日生效的新《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認為,針對茅臺這樣的價格壟斷行為,各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可以作為“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提起訴訟,并請求法院判處違法企業把多收的價款經消費者組織返還給消費者。這是一個比較理想的情況,究竟如何操作,還需各地消協摸索。
白酒“黃金十年”或落幕
近期,釀酒板塊持續震蕩調整。以貴州茅臺為例,截至2月25日午盤,其股價較去年6月266元的高點已跌去了三成。茅臺、五糧液收到“天價罰單”的消息,也令前幾日小幅反彈的白酒板塊再次大幅下挫。
對茅臺造成打擊的不單是反壟斷調查。由于限制三公消費和節假日送禮,加之社會庫存過大,高端白酒遭到甩貨的現象越來越明顯。上海楊浦區一位經營禮品回收生意多年的老板告訴記者,飛天茅臺現在的回收價是750元,而往年可達1000元以上。“現在不太敢收這款酒了,怕以后價格還要跌。”
在京東商城,53度飛天茅臺的售價已經從早先的2000元左右下跌至1268元,買一瓶還送一瓶價值400元的白酒。
國都證券分析師盧珊指出,隨著銷售淡季的來臨,預計高端白酒量價還將繼續下跌。今后反腐、反浪費力度不會放松,高端白酒的消費仍將被抑制。隨之而來的將是企業業績的壓力,預計很快會反映在報表上。
東興證券研究員劉家偉表示,改革開放以來白酒經歷過1988—1992年和1998—2003年兩次深度調整期。預計在去行政化消費的壓力下,第三次深度調整已經開始,白酒自2004年以來的黃金期或將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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