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3-03-15 09:36:32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規范境內非金融機構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申請報告的編制,進一步完善外債管理。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境內非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申請報告示范大綱》(下稱“示范大綱”)的通知,規范境內非金融機構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申請報告的編制,進一步完善外債管理。
去年5月,發改委下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境內非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推動香港債券市場發展。
示范大綱對發行人概況、債券發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債券發行方案、債券發行計劃等內容進行了規范。
示范大綱要求,申請人需要明確本期債券發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債券發行對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優化資本結構,推動企業業務發展,增強國際化經營能力,以及豐富香港債券市場發債主體,促進香港等境外人民幣債券市場發展的必要性分析。
據悉,境內非金融機構在境外除香港之外的國家或地區發行人民幣債券也參照這個示范大綱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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