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6 01:06:46
越南出現的土地征用現象及政府對農民的應對,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如何在財富分配中取得均衡,是擺在越南建設者面前的一道難題。
每經評論員 葉檀
筆者在越南的時候,聽到旅居當地已久的華人羨慕國內效率高,政府通過大拆大建在最短的時間內建起了高速公路網與高速鐵路網。但在國內,出現的是越來越多的對大拆大建的反彈之聲,是對利益分配不均衡的抗議。
3月16日出版的英國《經濟學人》雜志報道,越南出現的土地征用現象及政府對農民的應對,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如何在財富分配中取得均衡,是擺在越南建設者面前的一道難題。
這幾十年來,越南的政經改革進入了瓶頸期。越南 “革新開放”后,1992年版憲法賦予個人以更大的土地權利,包括了商業和個人財產權利。按照1993年首次制定的土地法規定,政府給了許多農民20年的耕地使用權,以取代類似合作社的農業生產模式,這就相當于長期承包制。而居住用地及工業、基礎建設等投資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是50年,且該權利包含了交換、出讓、出租、繼承、及作為抵押物的權利。但再長期的承包也非土地私有,從理論上來說,土地依然國有。
隨著耕地使用權期限的到來,越南人發現,他們面對棘手的難題。
一方面經濟建設熱火朝天。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以各種方式征用土地,或者以大幅低于市價的價格強行購買時,遭遇到了頑強的抵抗。
在此期間,越南經歷了通貨膨脹與房價飛速上漲。越南的大城市如河內和胡志明市已經經歷了兩次“土地狂熱”:1992~1993年和2001~2003年,第二次的地價狂漲使得河內遠郊三四個新開發區的土地價格兩年內上升了10倍甚至更多,越南大城市的工業園區租金價格超過曼谷,與中國大城市看齊。泡沫并沒有中止,地價還在漲,這使得越南人把房地產當作財富增值的最大依靠,有了土地就有了未來。
越南政府如何來解決這一矛盾?事實上,矛盾并沒有得到解決,越南中央政府一向標榜以保護農民利益為上。雖然在一些偏遠地區,農民沒有享受到土地級差地租,但他們捍衛土地十分堅決。官方媒體對其中一些事件進行了詳細深入的報道,越南總理公開對地方政府的行為表示不滿。
正因為中央政府的立場、媒體的監督與民意的向背,使得越南的征地不是那么順利。在總統府前,河內警察無可奈何地允許老者抗議。
看來,越南的土地使用權將成為土地所有權,繼續交易下去,只有這樣,才不會因為土地釀成血案。預計于今年5月召開的越南國會將討論耕地20年使用權到期的議題,普遍預期是再延五十年,加上制定詳細規則以確定哪些土地可以合法被征用開發。
通脹與大城市房地產泡沫固化了土地財富,使得社會土地征用變得十分困難,這對于越南的發展未必有利。2008年,李昌平考察越南土地制度,結果就是在土地制度理論上,相對中國是有優勢的,如農民進城可以出售自己的土地,但實際的結果是,農地并不值錢,農地價格不到大城市土地價格的1%,農民根本無法靠出售農村土地的收益購買城市的住房,何況農民工不可能短期內享受市民待遇,因此,農民根本無法“退田進城”。從理論上說,部分農民可以申請農地“轉非”,從農民轉變為土地資本家,但實際的情況是,土地“農轉非”完全控制在政府和少數人手中,農民只有出售農地的份,或只能獲得很少的“農轉非”收益;農民可以用農地抵押貸款,但實際上銀行并不接受農地抵押(除非土地區位優勢極佳),且利息高得農民無法承受;從理論上講,越南的土地制度更有利土地規模經營,實際情況是農民家庭所擁有的土地處于高度分散化狀態,沒有“集體”這個層面起中介作用,根本沒法有效流轉。
對越南而言,土地已經成為經濟轉型的關鍵,承認農民的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定價,成為解決矛盾的前提。為了推進城鎮化的進展,在征地拆建過程中,以投票的方式讓大多數人決定本地的前途,是重中之重。
要維護農民的權益,也要推進經濟的建設,大多數人的意見,才能決定當地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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