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5 01:11:48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鄭佩珊
每經記者 鄭佩珊
成城股份(600247,收盤價3.95元)債務危機不斷曝光的同時,昨日(3月4日)晚間,公司稱收到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成城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整理了成城股份公告中逾期債務有近3億元。而有關信披問題,公告稱因代理律師未告知相關法律文書內容。
涉及近3億元問題債務/
雖然成城股份并未在公告中詳述證監會立案調查的緣由,但隨著成城股份的債務危機不斷曝光,上海證券交易所也向成城股份發去問詢函,對近期公司公告以及關于公司的一些媒體報道的相關情況進行了問詢,并要求公司對相關情況進行詳細說明和披露。
在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中,成城股份披露了至今逾期未還的近3億元債務情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整理了成城股份公告中逾期的債務情況:目前成城股份到期未清償重大債務,包括成城股份拖欠債權人中國建設銀行吉林分行1億元,2013年5月27日陸續到期;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成域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欠南昌銀行廣州分行7000萬元,2013年9月27日到期;成城股份拖欠農業銀行吉林東升支行1.23億元,2013年11月12日到期;孫公司江西富源貿易拖欠工商銀行南昌洪都大道支行2610萬元,2013年12月30日到期;孫公司江西富源貿易拖欠江西省家電市場海興家電商行6750萬元,2011年9月10日到期。
根據上述資料來看,成城股份至今至少有近3億元問題債務亟須解決。然而,在自身債務危機未得到緩解之時,其大股東拖欠上市公司的還款仍遲遲未還。
成城股份在公告里表示,其大股東深圳市中技實業拖欠其6337萬元;大陶精密科技拖欠其1.48億元;深圳市佳譽合豐貿易有限公司拖欠其1.64億元。鑒于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6日,按照與深圳市中技實業、大陶精密科技簽訂的 《股權轉讓協議》中的約定支付完畢全部股權轉讓款項,共計人民幣2.11億元。
根據三方簽訂的《股權轉讓終止協議》,深圳中技、香港大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分別返還丙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權轉讓款,其中深圳中技應返還給本公司人民幣6337萬元,香港大陶應返還給本公司人民幣1.48億元。然而,至今上述款項仍未達到公司賬戶。不過,三方重新簽訂了一份 《還款協議》明確今年6月30日前還清欠款。
因律師未告知影響信披/
此外,成城股份的信息披露問題也被質疑。2013年11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就一樁民間借貸糾紛作出終審判決,成城股份孫公司江西富源貿易有限公司被判償還6750萬元本金及利息,成城股份及實際控制人成清波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成城股份稱,江西富源涉訴的民間借貸行為,本意是為了通過短期民間借貸完成銀行貸款還舊借新工作,由公司孫公司江西富源自主發起,《協議書》中,江西富源為借款主體,成城股份僅在公司落款處被注明為擔保人。
上述江西富源借款和成城股份擔保事項并未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公司董事會未審議相關事項,當時對此事并不知情,因此當時未對此事進行披露。
由于借款未能及時歸還,2012年2月15日海興家電商行業主萬仁輝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判決:被告江西富源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借款6750萬元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成城股份、成清波對以上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時,被告江西富源、成城股份、成清波的委托代理人均為代理律師。當時法院傳票和應訴通知書及之后的民事判決書均送至代理律師處,由于代理律師當時未及時與公司董事會及董秘進行溝通,公司并不知道相關訴訟情況,因此未對此事進行披露。
一審判決后,成清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其承擔借款利息部分的連帶清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6日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由于二審上訴,是由成清波獨自發起,江西富源并未出庭。二審作出判決后,相關法院文件亦送至代理律師處,代理律師亦未將相關情況告知公司董事會與董秘,公司并不知情,因此未對此事進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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