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1 00:38:32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趙笛
每經記者 趙笛
兩年虛減成本近億元,責任人卻僅僅只是收到了 “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監管部門對三峽新材財務舞弊的處罰,再次讓市場感嘆違法成本之低。
相比行政處罰,曾買入三峽新材的股民卻因為公司財務舞弊、股價暴跌遭受了嚴重損失?!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吡私獾?,目前已經有不少股民表達了向三峽新材起訴索賠的想法。
造假成本過低
對于上市公司主體,監管部門給予的處罰是“公開譴責”,對于造假的責任人,時任董事長徐麟、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劉玉春,監管部門給出的處罰是 “公開譴責”,以及“3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然而,時任董事長徐麟、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劉玉春的任職日期是到2014年5月14日為止。
除了時任董事長和財務總監,三峽新材時任和現任的部分董監高也受財務舞弊的牽連而被“通報批評”,這其中也包括三峽新材的獨立董事,華中科技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徐長生。
相比監管部門對上述責任人的行政處罰,三峽新材的中小股東們卻在這場財務舞弊案中損失慘重。
2011年11月23日,三峽新材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東韓文銘大舉減持919.733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67%。隨后,三峽新材的股價便從橫盤了兩年之久的15元一線開始跳水,僅僅2011年12月就下跌了逾50%。
如今回過頭來看,韓文銘的突然減持以及三峽新材股價暴跌顯得頗為蹊蹺,這是否與2011年公司業績實際虧損或2011年財務舞弊有關聯,市場不得而知。
從那次跳水之后,三峽新材的股價便一路走低,目前5.5元左右的股價僅相當于歷史高位的三分之一。
股民維權索賠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三峽新材的股吧中,不少股民表達了索賠的想法。而作為證券律師,目前包括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的吳立駿律師、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的張遠忠律師在內的不少證券律師,都表示愿意接受股民索賠申請。
根據萬福生科等上市公司造假索賠案例,以及各律師的分析,《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總結發現,兩類三峽新材的投資者或有資格向上市公司進行索賠。
第一類是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10月24日買入且在此后賣出或持有三峽新材的受損失的投資者。該階段為三峽新材發布2012年年報至被證監會湖北監管局出具監管函認定其2012年年報有問題的階段;
第二類是2012年12月21日及以后買入并在2013年10月11日收盤時持有三峽新材的股民。該階段為三峽新材收到政府1700萬元獎勵資金并一次性計入公司2012年度的收益至公司停牌披露證監會將對公司立案稽查的階段。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