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1 00:38:50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周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周洲 發自北京
“我們今年的目標是組建六家(稀土)集團,上半年已經完成了三家集團。”工信部稀土辦主任賈銀松在第六屆包頭稀土產業論壇上說。
他說的這三家,指的是包鋼集團、中國鋁業、廈門鎢業。工信部在今年7月對這三家稀土集團組建實施方案予以備案,并在相關政策上給予支持。
賈銀松還稱,組建集團,既不搞拉郎配,也不能搞形同虛設,搞空殼公司,要真正形成以資本為紐帶、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大型稀土企業集團。
北方稀土年內完成重組
8月6日,中鋁公司透露,工信部已于近日正式下文確認中國鋁業公司大型稀土企業集團組建方案。中鋁成為國內第一家組建大型稀土企業集團的央企。
根據工信部的復函意見,中鋁以其控股的中國稀有稀土有限公司為整合主體,重點整合廣西、江蘇、山東、四川等?。▍^)的稀土開采、冶煉分離和綜合利用企業。
而8月5日,包鋼稀土、廈門鎢業均發布公告,包鋼(集團)公司主導的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廈門鎢業主導的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集團獲得工信部備案同意。
包鋼稀土主導的整合開始于2011年。包鋼稀土總經理張忠稱,北方稀土集團組建將分三步走,第一步完成內蒙古自治區內的區域整合,第二步完成對四川、甘肅、山東等區域的輕稀土整合,第三步則整合國內外的重稀土資源。
三年時間過去,包鋼稀土的“勢力”范圍和整合對象,都發生了變化。
8月7日,張忠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原來是要整合12家,最后是9家,因為另外3家企業轉型了,有的轉做設備了,不再屬于上游整合范圍。他說,北方稀土集團的整合獲得工信部的備案批準,這是有了方案,但也要有細則。“現在我們還在做整合的具體細則,前期工作已經做得差不多了,現在就是要把細則變得可操作,爭取今年底全部整完。”
資產、生產計劃、財務等都完成的重組,才叫完成重組。目前來看,包鋼稀土還未完成以資產為紐帶的實質性重組。因為不論是整合的企業,還是被整合的企業,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
知情人士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場整合中,曾有人問張忠,你是代表企業呢,還是代表政府?張忠回答說“我不知道”。
此外,被整合的企業面臨著稀土生產總量控制,僧多粥少、吃不飽的局面。
而此前張忠所說的整合四川和山東的稀土,被劃分到了中鋁之下。
談到范圍的變更,張忠說,“中鋁在山東和四川的整合是國家安排的。包鋼稀土重組以輕稀土為主,把北方企業都整合在一起。工信部有明確的指導意見,我們也是按照這個意見來做。”
四川輕稀土以江西銅業、中鋁主導重組。中鋁在四川與樂山盛和、有研稀土等5家企業共同組建了中鋁四川稀土有限公司。
“這次重組的任務不是太重?!睆堉艺f,包鋼集團專門成立了規劃總體產業布局的領導小組。
贛州稀土變數多
六大集團中,還未敲定的有贛州稀土集團、廣晟有色和中國五礦。
同為央企的五礦,整合與中鋁相似,廣東稀土則與廈門鎢業相仿。這兩者的布局并不會出太多意外。但變數多的贛州稀土集團最惹人關注。
去年11月,贛州稀土鬧出借殼上市風波。中國證監會人員到贛州就稀土借殼問題展開調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贛州稀土并不缺錢。即使是發展下游應用產業,投資幾億元還是拿得出來的。
“只有江西的稀土是市一級的,其他像廈門鎢業、廣東稀土集團都是省級地方國企。比較可行的路徑是先將贛州稀土集團打造成省級的地方國企。”這位人士稱。
贛州雖然只是一個市,但其中重稀土儲量占全國的40%。贛州稀土集團的優勢在于握有上游采礦權。其下轄的18個縣市區均有稀土資源,經過整合之后,擁有采礦證的礦山數量為45座。
贛州45張稀土采礦證中,只有一張不直接在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名下。
但是分離冶煉部分,卻是中國五礦和廣晟有色的天下。中國五礦在江西有4個分離企業,分別是贛縣紅金和定南大華,而五礦旗下中國五礦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與江鎢集團共同組建的合資公司江西鎢業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有兩家稀土分離企業。
中國五礦和廈門東林合作投資生產的節能燈,也是龍南稀土行業的第一個終端應用產品,其最重要的一個材料就是稀土熒光粉。而廣晟有色在龍南建立了從分離冶煉到下游熒光燈一條龍產業鏈。
贛州稀土是淺層,易開采,許多農民分到的山林都有稀土。也因此導致監管的難度相當大。工信部副部長蘇波在調研了贛州稀土后,放棄了央企主導重組贛州稀土的打算,因為地方的復雜性還需由地方企業來協調。
“今年,贛州稀土集團組建將會有動作。”上述業內人士稱,按照工信部的要求,贛州稀土集團將會以參股的形式滲透到江西省的冶煉分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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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軸
2009年6月23日
美國、歐盟稱中國對九種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額、出口關稅和其它價、量控制,違反中國加入WTO時承諾
2012年1月30日
WTO正式宣布,中國對原材料實施出口限制違規
2012年3月13日
美歐日提出磋商請求將我稀土等三種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
2012年6月27日
美歐日就訴中國稀土、鎢、鉬三種原材料出口限制爭端案正式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起設立專家組請求。
2014年3月26日
世貿組織公布了美歐日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專家組報告,“一審”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
2014年8月7日
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裁定,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不符合相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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