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11-19 07:35:07
針對滬港通內地投資者買賣港股需交納的費用,證監會昨日通過微講堂給出了明確的答復,包括交易費、交易征費、證券組合費等六種費用。
具體來講,交易費由香港聯交所按成交金額0.005%雙邊收??;交易系統使用費由香港聯交所按每宗交易0.5港元雙邊收取;交易征費由香港證監會按成交金額的0.03%雙邊收取;股份交收費為成交金額的0.02%,最低2港元,最高100港元,由香港結算雙邊收?。蛔C券組合費按持有港股市值計算,最終由香港結算收?。淮送?,還包括內地券商收取的傭金。其中,證券組合費的收費標準分為多個檔次,年費率從0.008%~0.003%不等。
在滬港通行情方面,據介紹,滬港兩所各有一檔行情(最優買賣盤)免費。在香港市場,十檔實時行情基本收費標準為每客戶每月200港元,目前在內地的銷售價格為每客戶每月80元人民幣。
證監會表示,投資者可以通過滬港通參與標的范圍內上市公司的配股,需遵循對等原則、監管相互信賴原則、不顯著增加上市公司額外負擔原則。
同時,在滬港通融資融券的設計上,證監會指出,滬股通中境外投資者買賣滬股通股票,不參與內地市場融資融券業務,但是可參與香港市場的融資融券業務;港股通中,由于港股通股票不屬于內地市場的融資融券標的范圍,因此投資者暫不能就其進行融資融券交易。
對于市場異常波動、系統故障、操作失誤、特殊天氣等各類異常情況,滬港通設計了應急機制,證監會表示,應急處置的一線責任主要由兩地交易所及結算機構承擔,主要分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術故障等導致出現異常情形,以及股票價格及交易量出現異常波動、標的股票相關衍生品價格極端異常波動、標的股票名單設置錯誤、滬股通下發生“烏龍指”事件等五種情況。
就滬股通下發生“烏龍指”的情況,證監會表示,對于滬股通,上交所對滬股通交易單元實施盤中分時金額前端控制,香港聯交所設置了買入價不能超過當前成交價4%的價格申報控制。一旦發生“烏龍指”,上交所將啟動應急處置流程:第一時間查詢申報、成交異常的會員、交易單元、賬戶等情況;如果確認指數振幅異常是由于滬股通賬戶的申報、成交異常導致的,將第一時間通知香港聯交所;視情況采取暫停滬股通賬戶交易權限的處置措施,并向市場公告;通知香港聯交所已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的情況,做出相應公告。
此外,滬、港交易所將在業務規則中明確,因標的股票名單設置錯誤,投資者買入了標的范圍外股票的,可以賣出,但不能買入。
證監會還強調,兩地證監會的投訴渠道均向兩地投資者開放,同時,也將為對方投資者提出的訴求提供必要的便利,并確保兩地投資者的訴求在遵循各自法規的前提下,均會對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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