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1-20 08:59:01
昨日(11月1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召開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周程程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周程程 發自北京
昨日(11月1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召開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這一草案是對199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進行修訂。
會議表示,草案完善了科技成果信息發布、處置收益分配等制度,突出了企業在科研方向選擇、項目實施等方面的主體作用,強化了知識產權保護。
據了解,1996年出臺的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對于引導和規范科技成果轉化活動、調動各方面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隨著經濟及科技的快速發展,原有的政策已不能完全適應科技成果轉化的新環境和新形勢。
較為明顯的問題表現為,政府部門對成果使用、處置事項的審批環節多、周期長,影響了轉化的時效性;尚未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轉化特點的科研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對科技人員的激勵政策落實不到位削弱了單位和科技人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積極性等等。
這也導致目前科研成果轉化率較低。2013年底,時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曉強在“中國經濟年會”上透露,我國的科技成果轉化率僅為10%左右。
“為適應目前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快創新驅動,解決一些體制機制的障礙,需要對原有的法律進行修改。”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綜合發展研究所所長陳寶明說。
對此,2013年,科技部會同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發展改革委等多個部門和單位聯合開展了修訂起草工作,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并于年底將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以便進一步研究、修改。
此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表示,《草案》完善科技成果信息發布、處置收益分配等制度,強化成果轉化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陳寶明表示,把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賦予創造成果的單位,進一步為創新創造松綁加力。將激勵對科技成果創造作出重要貢獻的機構和人員,進一步調動科研人員,提高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更快的根據市場的需要把科技成果轉化出去,促進科技與經濟的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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