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1-26 21:05:20
11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官方網站就《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規定》)公開征求意見。
每經記者 劉旭 發自北京
我國打造“中國特色特斯拉”的計劃正在快速推進,關于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的生產“準入新規則”有望在年內落定。
11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官方網站就《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規定》)公開征求意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較此前標準,《規定》進一步提升了新能源汽車的技術標準認定。比如,《規定》標準最低的新能源車型,最高時速需高于100km/h,綜合工況純電續駛里程隨車身整備質量浮動,最短里程不得小于100公里。目前,我國微型電動車基本是按照每小時50公里時速以及50公里續航里程進行設計研發的,難以達到《規定》要求。
“幾乎沒有(微型電動車)企業可以達到這一標準。”清華大學汽車研究所所長、汽車安全與節能國家重點實驗室副主任陳全世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微型電動車的管理也不應按照這一標準進行。
根據《規定》,新建純電動生產企業需在中國關境內注冊,具有穩定業績、收入和融資能力;有3年以上純電動乘用車的研發基礎,具有專業研發團隊和整車正向研發能力,掌握整車控制系統、動力電池系統、整車集成等方面的核心技術以及相應的試驗驗證能力。這一《規定》強調,必須擁有具備純電動乘用車整車正向開發能力的研發機構,才能申請成立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
“國家對于微型電動車爭議較大,并且反對聲音較高。”一位接近政策制定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新能源汽車作為國家戰略,初衷是鼓勵新技術,絕大部分微型電動車并不符合技術創新的標準。
此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國家政府以委托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等行業協會牽頭制定針對微型電動車的管理準則。沒有達到《規定》要求的微型電動車企業并不能被認定為新能源汽車企業。
同時《規定》要求,新建企業只能生產純電動轎車和純電動其他乘用車(包括增程式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產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產品”。這一規定也阻斷了不少企業想以新能源汽車為名進入汽車生產領域的“后路”。
《規定》稱,有關單位、企業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14年12月2日前反饋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協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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