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8 00:54:05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黃小聰
每經實習記者 黃小聰
做生意講究誠信,不管是付款還是退款。但準油股份(002207,收盤價16.02元)子公司支付給哈密堯銘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堯銘礦業)一筆5000萬元的預付款,在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后,卻至今未能收回。先是堯銘礦業未能按協議規定退還,接著對方又無法兌現口頭承諾。《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次咨詢該筆款項的收回時間,但截至2015年1月6日,公司未有明確消息。
此外,記者注意到,在新疆涉礦的幾家礦業公司及新疆法院網公布的一個訴訟案件中,都出現了一個相同的名字溫興武,而堯銘礦業的主要股東也叫溫興武,這是否為同一人目前尚未得到證實。
應收票據猛增曾引監管關注
回到2014年3月20日,準油股份曾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準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準油化工)與堯銘礦業在烏魯木齊市簽署了《工礦產品買賣合同》,向堯銘礦業買入鐵精粉10萬噸,合同預計總金額7000萬元。
4月23日,公司再次公告稱,在履約過程中,由于市場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準油化工與堯銘礦業簽署了《合同終止協議》。堯銘礦業于協議簽訂之日起十日內返還準油化工支付的5000萬元預付款項,同時支付在合同終止之前相應的資金使用費用。
原以為事情就此結束,但準油股份11月14日的一則關于深交所問詢函的回復公告顯示,這個預付款尚未退回。
深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準油股份就2014年第三季度報告期末應收票據、預付賬款余額分別為6688.21萬元、4686.41萬元,較期初分別增長769.64%、675.64%,列示每筆應收款項的具體情況,包括形成原因、預計兌付日期、是否存在回收風險等,并說明余額增長較快的原因。
準油股份在回復中表示,雙方協商中止合同后,收款單位以540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 (其中5000萬元一張,匯票到期日為2014年9月22日;200萬元兩張,匯票到期日為2014年12月22日)的方式退還。截至公告日,5000萬元的匯票仍未兌付,公司與商業承兌匯票的轉讓人堯銘礦業和出票人德棉股份有關人員多次溝通、交涉,得到了2014年12月22日前兌付的口頭承諾。如上述商業承兌匯票不能按上述承諾期限兌付,公司將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追索,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5000萬預付款尚未收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于2014年12月23日向公司求證是否收回該筆款項,公司證代戰冬表示,“預計也就這兩天,收到款以后會發公告,也是最后期限了,對方肯定也不想承擔法律風險,也已經給過明確要求,跨年就不可能了。”
然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并未發布相關公告。記者于2015年1月6日再次致電公司,戰冬表示,“現在還在兌付當中,后期會有進展公告,具體時間也說不上,也就這幾天吧。對方應該是節前給了轉賬支票,一般有10天的兌付期?!?/p>
值得注意的是,全國工商信息系統顯示,在2014年3月25日,堯銘礦業投資人發生過變更,由原來的新疆領銳偉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變為張華和溫興武,其中溫興武出資額占比99%;同時,堯銘礦業法人代表由符永利變為溫興武。2014年7月8日,堯銘礦業的法人代表又由溫興武變為張華。除了堯銘礦業,溫興武這個名字還在新疆金墩礦業、新疆中海融礦業、新疆晨昊礦業和新疆中海盛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留下身影。
而在新疆法院網上,一則案號為2014年新民二初字第00038號的開庭公告也出現了這個名字。該案件中,原告方為新疆鴻豐典當有限責任公司,被告方包括新疆中海盛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新疆中海融礦業開、張平永、張平海、溫興武、賈衛疆和謝瑾,案由為企業借貸糾紛,開庭時間為2014年12月29日。不過,這幾個溫興武是否為同一人,目前并未得到證實。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