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4-09 08:23:14
4月8日,據國資委官方消息,有關央企須在規定期限內,報送建設規范董事會試點中央企業《董事會2014年度工作報告》。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摸底董事會改革試點 國資委:央企本月底前上報
每經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針對國資國企改革的關鍵一環董事會制度試點改革,國資委展開最新一輪摸底。
4月8日,據國資委官方消息,有關央企須在規定期限內,報送建設規范董事會試點中央企業《董事會2014年度工作報告》。報告內容應重點涵蓋董事會運作的基本情況(包括運作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制度建設、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召開情況、董事會成員及專門委員會人員組成情況)、公司經營情況、業績考核與薪酬情況,以及董事會及公司經營下一步工作計劃等方面內容。
一位國資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當務之急依舊是盡快落實董事會制度,才能將政企分開落到實處。
4月底前報送國資委
根據國資委的要求,2015年向國資委報告年度工作的中央企業主要為建設規范董事會運作半年以上(2014年6月30日前啟動)的49戶企業,其中去年已向國資委報告工作的企業46戶,新增試點企業3戶。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第一次向國資委報告工作的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鋁業公司等3戶新增企業,要把董事會運作的相關制度建設情況作為報告的一項重點內容。
國資委要求,《董事會2014年度工作報告》經董事會審議通過、董事長簽字后,于4月底前報國資委。
董事會制度的改革進程仍有待進一步深入。改革的主要思路,遵循“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
在上述國資人士看來,董事會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方面,董事會是股東利益的忠實代表,是保護股東合法權益、體現股東意志的制度依托,是實現出資人職責到位的最終體現。
另一方面,董事會負責企業的重大決策,對企業進行戰略性監控,并負責選聘、評價、考核、激勵經理人員,是企業內部深化改革、加強管理、提高效率的重要保證,是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制度基礎。
董事會制度改革的實質性推進將有助于削弱央企高管的尋租空間,同時將國資委對央企高管的任免權和監督權分立,從市場選聘職業經理人,更利于監管防止腐敗發生。
需理順政企關系
相關數據統計顯示,發端于2005年的董事會試點制度,目前我國已經有超過50家央企在試點。
至于如何有效推進董事會制度改革,上述國資人士直言,落實這項改革依然存在較大難度。建立董事會制度就是要找到能對企業負責的人,但目前國資委面臨的一大難點就是,一些央企負責人并不是由國資委任命,也不是由董事會來任命,所以要真正在央企落實董事會制度改革并非易事。
“董事會制度能否落實是關鍵,也關乎以后我國建立一個什么樣的國資監管體制?,F在要做的就是按照這條路走下去,并且做踏實。”上述國資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雖然試點多年,但依舊沒有做實,無論是‘向上看’還是‘向下看’,都面臨一些阻力。”
事實上,這個制度還在探索過程中,試點還面臨一定的阻力,這些阻力不僅來自于央企自身體系內部,也來自監管機構本身。要改變過去 “婆婆加老板”的監管方式,須盡快理順國資委與董事會、董事會與經理層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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