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4-10 14:20:23
拆借交易包括美元、歐元和港元三個交易幣種,最小交易金額為100萬元的交易貨幣。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施娜
每經記者 施娜 發自浙江杭州
4月10日(今天)上午,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網站發布《關于在外匯交易系統推出外幣拆借交易的通知》稱,將于4月13日在外匯交易系統推出外幣拆借交易。拆借交易包括美元、歐元和港元三個交易幣種,最小交易金額為100萬元的交易貨幣。
同時該通知稱,交易采用雙邊詢價、雙邊清算的交易模式,拆借利率按年利率計算,以百分比表示;美元、歐元計息基準為360天,港元計息基準為365天。交易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北京時間7:00-19:00,不包括中國境內法定節假日。
拆借期限包括標準期限和非標準期限。標準期限包括隔夜(O/N、T/N和S/N)、1周、2周、3周、1月、2月、3月、6月、9月和1年(1周及1周以上的標準期限以T+2為起息日),其余納入非標準期限。
對此,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外匯拆借交易的推出對金融機構歷練外匯交易的經驗比較有好處;其次,對于結構性調整比較有好處,伴隨著目前人民幣貶值、美元升值的情況,讓大家去適應、了解國際市場上的這種變化,對最終的貨幣開放、貨幣自由化有一定意義。
而對于中小金融機構,“很多都沒有外匯業務,這對促進他們的參與有一定作用,特別是對那些有外匯意識的是一種刺激。”譚雅玲說。
此前2002年,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曾推出境內外幣拆借中介服務。譚雅玲稱,此次外匯拆借交易,針對的是銀行等金融機構;而外幣拆借中介服務,雖是銀行主導,但使用的對象、產品的對象,更多的是企業。
此外,關于交易費用,該通知稱,拆出方免費,拆入方費率為交易金額的十萬分之一(按當日人民幣對相應幣種中間價折人民幣逐筆計費),按季度收取。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外匯儲備研究中心主任李杰表示,十萬分之一的交易費用相對是比較低的,有助于商業銀行等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外匯頭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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