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5 14:30:44
【新三板協議交易設漲跌限制 烏龍指將成歷史】今日,股轉系統發布《關于對協議轉讓股票設置申報有效價格范圍的通知》,通知宣布:采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股票,申報價格應當不高于前收盤價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盤價的50%。超出該有效價格范圍的申報無效。采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股票,無前收盤價的,成交首日不設申報有效價格范圍,自次一轉讓日起設置申報有效價格范圍。本通知由全國股轉公司負責解釋。本通知自2017年3月27日起實施。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