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8-02-26 12:02:22
央行日前發布2017年第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提出,繼續推動出臺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明確市場準入、公司治理、資本充足、關聯交易等監管要求,探索完善相應的監管機制。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金融業綜合經營并非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的根源。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記者 傅蘇穎
央行日前發布2017年第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提出,繼續推動出臺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明確市場準入、公司治理、資本充足、關聯交易等監管要求,探索完善相應的監管機制。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師鄂永健昨日對記者表示,補齊金融監管的“最后一塊拼圖”,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規范將很快提上日程。此次央行報告再次強調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監管,預計未來與之相關的治理整頓、市場準入、立法工作等一系列監管措施將加快推進。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昨日對記者表示,目前仍有很多民營金控集團和地方類型的金控集團游離在金融主管部門的監管之外,而金融機構發起設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也存在一定風險。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按母公司所處行業進行監管,存在控股層面無法得到有效監管的問題。當出現跨行業業務時,就存在監管的真空地帶,比如重復計算資本、關聯交易等。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昨日對記者表示,金融業綜合經營并非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的根源。隨著金融機構綜合經營趨勢的加劇、金融產品創新的豐富和金融科技手段的運用,金融風險更趨隱蔽性、復雜性和傳染性。
董希淼認為,目前,我國尚無金融控股集團監管辦法,但事實上已經出現四類金融控股集團,對這些集團在市場準入、資本充足等方面缺乏監管要求,一定程度上存在監管空白和漏洞。
在董希淼看來,下一步,應深入研究金融業綜合經營的新情況、新變化,采取全方位措施,加強對綜合經營的監管。一是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體制;二是對綜合經營實施風險隔離;三是合理選擇綜合經營形式。
針對第三點,董希淼展開來闡述稱,金融控股集團是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的基本組織形式。應盡快出臺相關監管辦法,按照集團層面綜合經營、控股公司管理股權、子公司分業經營的模式,設計并規范我國金融機構發展的組織框架,完善金融控股集團公司治理,落實風險管理主體責任,引導金融控股公司規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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