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 2018-09-19 18:18:41
9月19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網站上發布了《關于禁止將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相關聯的通知》。通知顯示,9月7日,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文,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文件明確指出,開發企業在房屋銷售過程中禁止將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相關聯;購房人所購商品房相對應的學區或學校,應以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當年入學政策為準,房地產開發企業一律無權承諾。
以下為通知原文:
西安市房管局:關于禁止將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相關聯的通知
各區縣住建(房管)局、教育局,各工商分局、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銷售秩序,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按照《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等規定,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廣告宣傳中,應嚴格按照《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等要求正確宣傳,不能含有為購房人辦理入學就學等事項的承諾。
二、購房人所購商品房相對應的學區或學校,應以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當年入學政策為準,房地產開發企業一律無權承諾。
三、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補充協議中約定所售商品房對應學區或學校等事項。存在將商品房銷售與學區、學校相關聯行為的,應立即停止。
四、對在廣告宣傳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入學就學事項的,各工商管理部門應依法嚴肅查處。
五、各房產管理部門應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關聯情況進行檢查,對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補充協議中約定學區或學校事項的,要立即責令改正,并將相關情況抄送教育及工商管理部門。
西安市房管局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