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28 15:47:48
今日,消失在公眾視野快2年的前國金資管投資總監、多策略投資部總經理吳強的蹤跡浮出水面,而揭露其去向的是一紙刑事判決書。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杜宇
今日,消失在公眾視野快2年的前國金資管投資總監、多策略投資部總經理吳強的蹤跡浮出水面,而揭露其去向的是一紙刑事判決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2017年1月19日吳強在國金證券上海分公司向公安人員自首,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究其原因是吳強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通過未公開信息交易趨同交易金額共計人民幣1.8億元,非法獲利共計774萬余元。
本該有著大好前程的吳強,最終未能擋住“老鼠倉”的利益誘惑,親自斷送了其執業生涯。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判處吳強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百七十五萬元,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予以追繳。
今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吳強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審判決書。
資料顯示,1976年出生的吳強,畢業于江西財經大學,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具有16年證券從業經歷。于2014年4月3日至2016年10月11日,先后擔任國金證券上海分公司投資經理、投資顧問、投資總監、多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曾歷任上海創達資產管理公司分析師、國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投資研究部總經理、基金經理。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了解到,有媒體在2016年8月初報道,私募排排網“相對價值”策略和好買基金網“市場中性”策略近兩年排名統計(涵蓋全市場私募產品),截至2016年7月底,吳強管理的產品均有3只躋身市場前十。
其中,國金慧泉精選對沖3號產品累計收益率均名列榜首。私募排排網數據顯示,自該產品成立以來,在吳強管理下該產品區間收益超過115%,而同期滬深300收益還不足55%。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了解到,吳強在任職期間,其利用對國金慧泉量化對沖2號限額特定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17只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融通資本國金量化1號資產管理計劃等4只私募基金所具有的投資指令、投資建議、查詢等職務便利,通過其實際控制的長江證券東明路營業部開戶名為“黃某”的證券帳戶,先于、同期于或稍晚于上述資產管理計劃、私募基金同方向交易“中金嶺南”、“中科曙光”等相同股票共計47只,趨同交易金額共計人民幣1.8億余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非法獲利共計774萬余元。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認為,被告人吳強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款之規定,應當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情節特別嚴重。吳強有自首情節,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對其減輕處罰。據此,建議判處吳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的罰金。
被告人吳強及其辯護人對起訴指控的事實、罪名和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
不過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卻認為,公安機關在掌握了被告人吳強相關犯罪事實的情況下,派員到吳強單位將其帶到公安機關,吳強到案后即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因其沒有自動投案,故依法不能認定自首。
但由于吳強到案后如實供述包括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事實在內的全部犯罪事實,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結合吳強能自愿認罪認罰,又退出全部違法所得等情節,依法可對吳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對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予以采納。
因此,法院判決:
一、被告人吳強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百七十五萬元。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二、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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