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31 22:40:59
開發商為保利潤打出精裝牌,購房者卻認為“精裝修質量不佳,貨不對板”,要求開發商退還裝修款。在樓市下行之下,一場關于精裝的博弈正在展開。
每經記者 劉柏 王寶汗 每經編輯 林菁晶
2018年以來,武漢樓市因裝修“貨不對板、價格虛高”引發過大規模輿論紛爭。
2019年1月22日,一份落款為“武漢市房產交易中心”,內容關乎“部分精裝修商品房可以辦理退房解約”的文件更將業主和開發商的關系推向了對立面。
不過,武漢仍有一些相關部門和官員表示對上述文件“不知情”“不清楚”。
武漢市青山區房管局李科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們沒收到過這個‘文件’。”“市政府已經在調查這個文件了。”“我認為文件出得有問題。”不過他后來又改口道:“市房管局下發的文件應該去問市里,我本人不負責解釋這個文件。”
當記者向武漢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核實這份文件的真實性時,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文件已下發到各個區,內容是真實的。當記者進一步詢問相關細節以及操作方式何時出臺,對方表示,細則不清楚,房管局只負責注銷合同,其他內容和開發商自行協商解決。
武漢海倫國際項目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劉柏 攝
2017年7月,小王(化名)得知綠地國際理想城四期即將開盤,連樓盤還沒有取得預售證都沒在意,趕緊交了十萬元認籌金,以保證有資格去搶房。
據小王回憶,當時因為周邊二手房價格比新房貴很多,很多人都盯著新房,買中一套相當于賺了差價,就算交了房款后一個月才能簽合同,大家都愿意。
兩天后,他看到置業顧問發來的預售證,得知這套房的備案價是毛坯價格為9000元/平方米。但購房者要按全裝修款價購買,也就是11000元/平方米,因此需要簽“雙合同”。
“疑慮肯定是有的,但怕買不到房,又看到是大開發商,就還是簽了(兩份合同)。”小王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2018年12月1日,小王終于目睹了樣板間真容——門和窗并不是此前許諾的品牌,地板五金質量看起來也不高,廚衛的設計更是不盡合理,這裝修能值2000元/平方米?
很快的,眾多按捺不住的業主們聚集在一起“圍攻”售樓部。“要么退回裝修款(自己裝修),要么(開發商)給裝修升級,要么不承擔合同違約金退房。”
但“免責退房”等細節文件尚未明確,大多業主并不打算退房。“退房要先解押,還要違約金,銀行利息也付了不少了。”
有業主向記者直言,文件中的“退房”其實對他們意義不大,但如果政府出面了,就希望能對開發商施壓,“裝修貨不對板,我們不收!”
“退‘全裝修’我們不接受!”海倫國際營銷經理的回應同樣強硬。
當著眾位業主,他表示,不退裝修但可以退房,前提是按照合同執行,這是集團的最終決定。“如果業主對裝修不滿意,公司會積極改進。”
該經理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退房”文件他們業內很多人并未見過,但無論是真是假,對他們其實都沒有實際影響,因為集團方面很明確——退房可以,退裝修不可能。
此外,記者還采訪了武漢當地6家位列“可退房樓盤名錄”中的開發商,其幾乎眾口一詞:“退房可以,退裝修不可能。”
一家武漢銷售TOP10的房企相關負責人表示:“武漢不是第一個出現這種情況的城市,集團對這種事態度很顯然,買賣過程中雙方都自愿簽署了合同/協議,有明確的約束和要求,裝修款是不可能退的,退房可以按流程處理。”
武漢某年銷上千套的品牌房企也透露,現在就看從裝修上拉一點利潤出來,公司不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做賠本買賣,退精裝修的錢不可行。
“武漢新房限價,我們利潤壓得很薄,加之去年中一二手房價差在10.5%全國第一,大家都在搶,也沒見過誰因裝修猶豫的,因為基本是買到就是賺到。現在又想‘賺’裝修款,開發商也很難接受。”
一方面,購房者認為開發企業“備案的就是毛坯”,并堅定了自己維權成功的信心;另一方面,開發商則堅持全裝修交付沒有貓膩,合同總價分為毛坯部分和裝修部分。
購房者和開發商互不買賬,武漢維權的樓盤幾乎都陷入了僵局。
面對業主和房企的各執一詞,主管部門只能“攤手”——由于《文件》細則尚不明確,武漢多個層級部門也無法給出詳細答復。
關于“雙合同”,主管部門是否默許這種操作?《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購房人章先生與武漢市房管局的一段通話錄音中聽出了端倪。
“綠地光谷項目170地塊(即綠地國際理想城備案名稱)交付標準是全裝修房。你們應該簽了兩個合同,備案毛坯價格是決定全裝修的定價。武漢市裝修標準為:毛坯房單價1萬以下的裝修不得高于2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不得高于2500元。”
此外,武漢市房管局在也在城市留言板中多次回復購房者:“目前,我市要求開發企業提交的預售方案應包括預售房屋的毛坯價格、房屋的交付標準等主要內容。海倫國際預售方案備案交付標準為全裝修,項目毛坯均價為9000元/平方米,按裝修指導價,該項目裝修價不超過2000元/平方米。”
即官方基本默認了允許毛坯價和裝修價的雙合同,但對裝修價格上限有具體規定。
“房價在2017年正是上升期,大家都心知肚明——‘買到就是賺到’,開發商也知道大家都是這個想法,才敢這么操作。”武漢某律師事務所尤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但針對業主們“要求退還裝修款”的訴求,他直言:“幾乎是不可能的。”
在尤律師看來,“開發商的委托裝修合同,模糊了收費標準,‘委托代收’的款項也并非承諾全部適用于裝修材料及人工費,而是包含了品牌宣傳費、服務費等七八項其他費用。并且,委托裝修合同簽署日期為2017年11月,而現在為期一年的訴訟期已過。”
對于裝修合同是否涉嫌“捆綁”“強迫”,尤律師認為,“在可選擇的條件下,購房人選擇了這個‘條款’,只要合同本身不違反法律法規,那么兩個合同之間的約定就是合法的。”
他建議,大家還是要選擇更具有操作性的解決方案。在目前雙合同暫不可能解除的情況下,與開發商協商提高工程質量,是最合理的方式。
“一是敦促開發商重新規范材料品牌、型號,公開質量標準;二是重新打造樣板間,并按規定進行‘封樣’;三是協商定期舉行工地開放日,邀請業主代表監督工程質量,最終保證新房交付與樣板間質量保持一致。”尤律師表示。
(出于保護記者人身安全考慮,本文記者署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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