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3-15 21:46:53
3月15日,上交所就紅籌企業補充財務信息涉及的財務指標及其調節信息、調節過程的披露事項制定了《科創板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披露指引》,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當日發布施行。
每經記者 劉明濤 每經編輯 謝欣
3月15日,上交所就紅籌企業補充財務信息涉及的財務指標及其調節信息、調節過程的披露事項制定了《科創板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上周末,證監會才發布實施《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4號——科創板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特別規定》,對在科創板公開發行證券并上市創新試點紅籌企業的財務信息披露行為作出了規范。
3月15日,上交所就紅籌企業補充財務信息涉及的財務指標及其調節信息、調節過程的披露事項制定了《科創板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披露指引》,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當日發布施行。
《指引》要求,采用等效會計準則(即與國內會計準則同等效力)或者境外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紅籌企業,應當以表格形式披露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和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調節的情況,包括:調節前金額、調節項目的性質及其金額;調節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下的相應金額;對主要調節項目的解釋說明,包括紅籌企業實際采用的原會計準則下的會計政策與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的準則差異、影響金額等;上交所或者會計師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具體而言,紅籌企業應當分類披露主要流動資產的期初、期末余額和資產減值準備于報告期內變動情況、計提減值準備的方法。
該《指引》還明確,紅籌企業應當分類披露主要流動資產的期初、期末余額和資產減值準備于報告期內變動情況、計提減值準備的方法。分類披露生產用長期資產成本、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和減值準備的期初、期末余額和報告期內變動情況,并披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方法。披露生物資產的類別及分類標準,并分類披露生物資產的期初、期末余額。披露報告期內研發活動費用化與資本化情況。按被投資單位披露對外權益投資的持股比例、會計核算方法、期初、期末余額和報告期內變動情況。披露所持各類金融資產的期初、期末余額等。
而對于子公司持股比例不同于表決權比例,即同股不同權的,《指引》中表示,應當說明表決權比例及存在差異的原因;子公司的少數股東權益對紅籌企業影響重大的,應當披露相關子公司的主要財務信息,包括凈利潤、凈資產、資產總額和營業收入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上交所發布《指引》前,證監會于3月8月日發布實施《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4號——科創板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特別規定》對紅籌企業的財務信息披露行為作出了規范。
而在此次《指引》中,也明確表示采用等效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紅籌企業,應當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4號——科創板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的要求,披露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調節的關鍵財務指標。
采用境外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紅籌企業,應當根據《特別規定》的要求,披露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調節的重述財務報表(合并資產負債表、合并利潤表、合并現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采用等效會計準則或者境外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紅籌企業,應當以表格形式披露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和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調節的情況。
另一方面,根據《特別規定》,紅籌企業披露的財務報告信息,可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或經財政部認可,與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等效的會計準則編制,也可在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美國會計準則編制的同時,提供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調整的差異調節信息。
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經理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其實《指引》內容與一般企業財務信披要求相差不大,但因為紅籌企業的特殊性,還是有必要出臺這個規定。從目前科創板各種細則出爐時間來看,企業申報登上科創板的時間已不斷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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