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11-24 17:27:21
◎近一年北京住房租金漲幅約為7.7%,租金收入比達到35%,租金壓力較大。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房東“任性”漲價、群租房等市場亂象也是頻繁出現,市場亟待規范。
每經記者 王佳飛 每經編輯 陳夢妤
“住房租金顯著上漲時,政府可采取價格干預措施。”
2021年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舉行,會議審議《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應當是對租金的干預。
根據中指監測數據,近一年北京住房租金漲幅約為7.7%,租金收入比達到35%,租金壓力較大。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房東“任性”漲價、群租房等市場亂象也是頻繁出現,市場亟待規范。
《條例(草案)》明確,住房租金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漲價申報、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漲幅等價格干預措施,穩定租金水平。一旦采取價格干預措施,出租人應當執行﹔拒不執行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條例(草案)》共6章69條,在租金指導、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經紀人傭金、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群租房”治理等方面做了規定。
北京市將建立統一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將合同備案與出租登記銜接。同時,鼓勵出租人、承租人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完成住房租賃合同在線簽約,自動提交登記備案。
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并按規定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戶托管。而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超收的租金應當納入監管。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中介服務收取的傭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
《條例(草案)》規定,住房租賃企業對出租住房進行室內裝修裝飾,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室內空氣質量不符合標準的,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針對“群租房”整治難題,《條例(草案)》提出,出租住房要以原規劃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打隔斷改變房屋內部結構。
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黃卉表示:“該條例將有效抑制各類住房租賃亂象,如克扣押金、單方面租金上漲、違規使用租金貸以及違規收費等,預計明年上半年將出臺首部地方層面的租賃立法文件,未來行業基礎設施、租金管控體系、企業監管體系以及租客權益保障體系將得到完善,同時隨著租賃市場有效供給的增加,租客將實現更加安全和穩定的居住。”
《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的形成受到了多方關注。
2021年8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對房屋租賃行為做出了規范。
據《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征求意見稿已經對抑制租金上漲做出了具體規定,“住房租金快速上漲時,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房源的租金漲幅、查處哄抬租金行為等措施,調控住房租賃市場”“必要時可以實行傭金或租金指導價”。
根據北京市住建委消息,意見稿“共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建議348條,主要集中在加強對租賃中介企業的監管,加強對承租人居住權益保障等方面。”
中指研究院指數事業部研究副總監徐躍進指出,租房難、租房貴是北京住房租賃市場的突出問題。2020年外省市來京人口規模已超840萬人,北京住房租賃市場需求龐大。
《條例(草案)》未來有望推動住房租賃市場的進一步規范,營造良好的租房環境。另外,結合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通過市場規范和保障支持兩方面發力,全面推動住房租賃市場有序健康發展,加快構建租購并舉的市場新格局,最終實現“住有所居”。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王佳飛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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