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4-13 20:46:17
◎近日,山東省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披露的信息顯示,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因涉嫌超標排污被該局罰款24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申辯時,華潤聊城公司方面認為,高濃度有機廢水可“變廢為寶”。
◎一位不愿具名的啤酒行業人士看來,不管是否與污水處理廠有合同約定,華潤聊城公司應該已經屬于排放超標。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在案審會集體審議時認為,該案證據確鑿,違法事實清楚,申辯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納。
每經記者 彭斐 每經編輯 董興生
作為一個被形容為“吃干榨凈”的行業,啤酒產業奔向“零碳“的步伐具有明顯優勢,但這并不能避免超標排污現象的存在。
近日,山東省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披露的信息顯示,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聊城公司”)因涉嫌超標排污被該局罰款2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3月22日提出申辯時,華潤聊城公司方面認為,高濃度有機廢水可“變廢為寶”。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酒類企業廢水中易降解有機物含量高,確實可為污水處理廠穩定補充優質碳源,但前提是要與當地污水處理廠協商約定排放濃度限值。
對于是否與當地污水處理廠有約定等相關情況,記者嘗試向華潤雪花方面進行求證,但截至4月13日發稿,未獲得回應。
雖然經過了申辯環節,但經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案審會集體審議后,啤酒巨頭華潤旗下孫公司還是領到了當地一號環保罰單。
4月2日,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發布“聊環罰〔2022〕00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對象是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
圖片來源:行政處罰決定書截圖
從股權關系來看,華潤聊城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華潤雪花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雪花”)通過全資子公司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權。也就是說,華潤聊城公司為華潤雪花的孫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1月17日,華潤聊城公司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為591mg/L,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濃度以及《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821-2005)表1中化學需氧量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不高于500mg/L的要求,超標0.182倍。
此后的2022年1月18日,聊城市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超標認定報告》。
對此,聊城市生態環境局相關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該處罰為自動監測時發現。
值得注意的是,在3月21日,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對華潤聊城公司違法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聊環罰告〔2022〕001號),3月21日送達。
在接到行政處罰的第二日,華潤聊城公司即提出申訴。但在3月28日,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案審會集體審議上,綜合各方面情況,華潤聊城公司方面提出的陳述申辯理由,被認定不符合《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規定》第九條第(二)項超標排放污染物免予處罰情形。
結合相關規定,聊城市生態環境局認為,應對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處罰款30萬元整。但鑒于華潤聊城公司主動進行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經集體審議,決定對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減少20%,最終罰款為24萬元。
按照行政處罰書條款,華潤聊城公司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告知單登錄山東省政府非稅收入統繳平臺或至非稅收入代收銀行辦理繳款。
對于罰款是否已經繳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嘗試向華潤聊城公司、華潤雪花總部等多方求證,但均未獲得回應。聊城市生態環境局相關人士則表示,目前還未到15個工作日,并不確定相關款項是否已經繳納。
相比已經明確的24萬元罰款,華潤聊城公司方面在申訴時提出的理由,顯然更耐人尋味。
3月22日,華潤聊城公司在做出申辯時認為:高濃度有機廢水可“變廢為寶”,作為優質的污水處理原料,外排廢水超標屬于偶發性的,未造成影響,違法情節輕微并立即改正。
對于“變廢為寶”的說法,《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嘗試向華潤聊城公司方面詢問。相關人士稱已將采訪訴求告知市場部門,但截至發稿,記者并未接到華潤方面的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華潤聊城公司方面“變廢為寶”的說法,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因為生產工藝的原因,啤酒企業排放的有機廢水中COD(化學需氧量)比較多,造成營養過剩,但在中和城市廢水方面卻有不錯的效果。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345325343
在《經濟日報》2021年相關報道中,山東某市水務公司負責人曾表示,過去污水處理廠都是外購碳源,不僅運行費用大大增加,乙酸類碳源長期使用對設備和構筑物還會產生一定腐蝕。啤酒生產廢水富含有機物,對污水處理廠來說屬于優質碳源。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2月,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821-2005)修改單、《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1-2011)修改單。
標準修改前,按照排放標準規定,酒類制造企業需采取措施將廢水中化學需氧量大幅削減至數百毫克/升(發酵酒精和白酒企業為400mg/L、啤酒企業為500mg/L)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廠。標準修改單則明確了酒類制造企業可與下游污水處理廠協商約定間接排放濃度限值的規定,酒類制造企業執行約定的濃度限值。
在對2項標準修改單進行解讀時,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修改后允許酒類制造企業與下游污水處理廠通過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共同約定水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并作為環境監督執法的依據。
雖然可以通過簽訂合同對相關排放指標進行約定,但對于是否與當地污水處理廠早有約定等相關情況,記者嘗試向華潤雪花方面求證,但未獲得回應。
在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啤酒行業人士看來,不管是否與污水處理廠有合同約定,華潤聊城公司應該已經屬于排放超標。
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在案審會集體審議時認為,該案證據確鑿,違法事實清楚,申辯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納。
作為排放大戶,啤酒行業的廢水雖然有著特殊性,但從公開資料來看,華潤雪花旗下公司已經不是首次被罰。
來自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的信息顯示,華潤雪花旗下華潤雪花啤酒(江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江蘇公司”)在2021年8月14日曾被蘇州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局處以15萬元罰款。
根據《蘇園環行罰字(2021)第075號》信息,2021年6月11日,蘇州工業園區環境執法人員在華潤江蘇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設施出水(廢水排放口)總氮數值為79.3mg/L,超過其單位國發排污許可證總氮許可排放濃度限值70mg/L。
華潤江蘇公司在申辯時提到:納入污水管網前對廢水排放濃度存在風險估計的預判不到位;與污水處理廠協商調整污水接納標準,確保達標排放。希望能免于行政處罰。
不過,上述行政處罰文書顯示,華潤江蘇公司的申訴未被采納,經集體討論,蘇州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局決定將處罰金額減少至15萬元。
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有限公司官網信息顯示,截至2021年12月底,華潤雪花啤酒國內市場占有率超過30%,綜合營業額333.87億元人民幣,凈利潤45.87億元人民幣,次高檔及以上啤酒銷量186.6萬KL,下轄65間啤酒釀造廠。
“十三五”期間,華潤雪花啤酒累計能源節約量為20.83萬噸標準煤,減少碳排放12.4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十二五”期間減少40%,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85.3%,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75.4%。
華潤雪花社會責任報告 圖片來源:華潤雪花官網
然而,作為帶頭大哥,華潤雪花在環保方面并不完美,華潤雪花在全國各地的子公司時有環保違法事件發生。
啟信寶信息顯示,2016年12月1日,華潤雪花啤酒(鞍山)有限公司因為“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被鞍山市鐵西區環境保護局罰款5萬元。此外,已經注銷的華潤雪花啤酒(遼陽)有限公司、華潤雪花啤酒(上海)有限公司兩家企業,也曾因環保問題被行政處罰。
頗為尷尬的是,作為華潤雪花的母公司,華潤啤酒(00291.HK)在其官網提到:本集團積極采取各項節能減廢措施,包括執行嚴于國家或地方政府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內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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