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4 21:29:04
6月24日,據浙江麗水經開區官微,《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已于近日出臺。
根據實施辦法,“房票”安置適用于南明山街道范圍下列征收項目的被征收人。一是集體所有土地房屋征收項目公寓安置新增人口增加安置面積期房回購的對象,二是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發布征收公告的項目,簽訂貨幣補償協議(含住宅和非住宅)并生效的被征收人。
“房票”只能用于在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轄區范圍內,購買已在建設部門辦理“房票”結算備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的建筑面積不少于6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包括公寓、排屋、別墅等)。
使用“房票”購房有補貼,具體的購房補貼實行遞進制:被征收人申請并開具一張“房票”的,給予“房票”所含房屋補償款或期房回購款10%的購房補貼;申請并開具兩張“房票”的,給予“房票”所含房屋補償款或期房回購款15%的購房補貼;申請并開具三張及以上“房票”的,給予“房票”所含房屋補償款或期房回購款18%的購房補貼。
此外,“房票”可以轉讓。“房票”安置遵循自愿申請的原則,并實行實名制。經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以下簡稱征安辦)審批后,每張“房票”允許整體實名轉讓一次,轉讓時出讓人須提供另有住宅證明并辦理“房票”轉讓公證手續。“房票”記載的被征收人、受讓人,統稱為“房票”記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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