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8-01 20:36:57
每經編輯 孫志成 易啟江
近日,網上流傳,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網紅博主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有科普博主反映,這條鯊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相當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據封面新聞,8月1日,南充市農業農村局執法監督科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后,警方去她家搜出了一些鯊魚肉和骨頭,我們聯系了南海水產研究所。”7月18日,南充市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和南充警方一同把鯊魚組織帶到南海水產研究所檢測?!?月22日,檢測結果出來是噬人鯊,檢測費是我們出的?!?/span>
“警方已調查出來,提子是通過網購買的噬人鯊,來源是福建沿海地區,相關人員已被控制?!必撠熑私榻B,目前正聯系國家認證的司法鑒定機構,對鯊魚到底是幼體還是成體做進一步檢測。
農業農村部令〔2019〕5號:《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辦法》
負責人解釋,根據農業農村部令〔2019〕5號:《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辦法》,噬人鯊基準價值為20000元,“鯊魚的大小等因素,都涉及最終的案件結果?!?/span>
值得注意的是,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記者聯系上涉事網紅博主“提子”,對方表示視頻中的鯊魚是“尖齒鯊”,并稱其來源是正規渠道。而四川南充當地一海鮮市場管理人員稱,該博主曾到市場買過海鮮,有時還自帶海鮮來市場里拍攝。在看過網傳視頻后,他表示,視頻里的“鯊魚”像凍貨,而他們市場并沒有鯊魚售賣。目前,網紅“提子”短視頻賬號所有視頻均已消失。
據極目新聞,噬人鯊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相當于我國二級保護動物。2017年3月,我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曾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或者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或者其制品名錄》,噬人鯊名列其中。
記者就此事聯系上中國漁業協會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態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卓誠。他稱視頻中的鯊魚的確為噬人鯊,也稱大白鯊,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依照法律,捕撈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拋棄入海,上岸、銷售、購買都違法,并且噬人鯊沒有人工養殖。
對此,北京禹王山律師事務所律師余錦兵表示,大白鯊為我國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無論是非法獵捕、殺害,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噬人鯊的,均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其將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而承擔相應的責任。
據中新網,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張禹律師表示,該網紅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她可能面臨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若經司法機關查證屬于機關情節嚴重的,則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若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國青年報曾評論到:
近年來,以“獵奇”為流量密碼,利用各種古怪食物博取關注的視頻博主層出不窮。其中一個細分門類,就是烹飪各種平時不會出現在菜市場里的罕見動物。對感興趣的觀眾而言,看著視頻博主把一種又一種普通人見都沒見過的動物端上餐桌,無疑是十分新奇的視聽體驗。但是,從食品安全和動物保護的角度出發,這類視頻卻潛藏著不小的法律風險。
對于常見的家禽家畜、河鮮海鮮,國家均有明確的檢疫檢驗規定與市場流通規范。相比之下,各種稀有的動物性食材,其安全性很難保障,也未必來自于合法的養殖渠道,甚至可能是已被禁止食用的“野味”。除此之外,不管是明知故犯還是無心之失,盲目追求食材稀有性的視頻博主,很可能一不留神就把手伸向了保護動物。這種做法不僅本身就違法,一旦在視頻中廣為傳播,還可能產生更惡劣的影響。
對此,互聯網上的內容生產者還應增強法治意識,堅持只從合法渠道獲取拍攝視頻需要用到的材料。有關部門也不妨順藤摸瓜,對網絡視頻中的可疑線索積極出手,爭取把潛在的涉野、涉保動物非法交易鏈條連根拔起。
編輯| 孫志成?易啟江
校對| 王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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