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8-12 17:40:56
每經編輯 李澤東
據高檢網8月12日消息,日前,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上海市閔行區原副區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市公安局原一級巡視員鄭文斌(正局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韓沂;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呂建新(副廳級)提起公訴。
日前,上海市閔行區原副區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市公安局原一級巡視員鄭文斌(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文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鄭文斌先后利用擔任上海市普陀區副區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上海市閔行區副區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韓沂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國家監察委員會、浙江省監察委員會指定管轄,由杭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后向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近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韓沂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韓沂利用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場檢查局局長,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人員在逃避監管、企業改制、人事任免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呂建新(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呂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呂建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呂梁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呂建新利用擔任山西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圖書銷售、工作安排、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高檢網報道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74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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