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 19:10:47
每經AI快訊,日前,經中共宜春市委批準,宜春市紀委市監委對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袁劍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劍波長期擔任縣級檢察院“一把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熱衷于搞“小圈子”“小團伙”,把上下級關系變成人身依附關系;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和股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嚴重,貪圖吃喝享樂,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檢察長身份介入房地產開發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喪失人民立場,把執法為民拋諸腦后,甘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不務正業,玩物喪志,身披“雅好”外衣,沉溺低級趣味,道德敗壞,腐化墮落,以權獵色,以錢易色;對紀法不知敬畏,肆意踐踏檢察權,執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牟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袁劍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宜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宜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袁劍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宜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廉潔江西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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