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1-08 07:29:09
每經編輯 畢陸名
如今很多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仍然在崗位上發揮余熱?!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該行政法規規定了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可以成為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那么,女員工年滿五十周歲是生日當天還是前一天或后一天呢?大連一家公司一不留神竟掉入大坑,合法終止秒變違法終止。一起來看看是怎么回事?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一則判決書顯示,趙某某,女,1971年10月21日生,于2013年11月21日到公司從事保潔工作,合同到期后,雙方續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21年9月14日,公司向趙某某郵寄《終止勞動合同通知信》。
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的排班表中,公司未為趙某某安排10月21日后的工作。公司為趙某某發放了截至2021年10月20日下班時的工資,繳納了2021年10月的社會保險。
2021年10月21日,趙某某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51248元,仲裁委裁決公司支付趙某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6505.76元。
顯然,公司不服該裁決,訴至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
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認為,趙某某系1971年10月21日出生,2021年10月21日年滿50周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終止了雙方的勞動合同,此時,趙某某尚未滿50周歲,因此,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終止與趙某某的勞動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系違法終止,應當支付賠償金。
公司主張不向趙某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6505.76元的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綜上,一審判決公司支付趙某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6505.76元。
公司還是不服,繼續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理由如下:趙某某于2021年10月21日零時起已年滿50周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公司終止趙某某的勞動合同屬合法終止,無需向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趙某某卻辯稱,不同意公司的上訴請求,她出生于1971年10月21日19時,與公司所說的時間相差19個小時。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條規定,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超過”、“以外”,不包括本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根據以上規定,趙某某出生于1971年10月21日,應認定其生日的第二天年滿50周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即趙某某在2021年10月21日依法享有勞動和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公司向趙某某郵寄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信》中顯示“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于2021年10月20日終止”,公司關于職工退休時結束工作的具體時間及退休當月工資如何發放沒有相關的制度規定,亦未與趙某某進行協商和約定,在此情況下,公司未為趙某某安排2021年10月21日的工作,亦未支付該日的工資,于2021年10月20日提前終止雙方勞動合同,系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一審法院判決公司支付趙某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6505.76元正確,法院予以確認。
綜上,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注:(當事人系化名)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116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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