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5-30 17:48:21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編輯 陳星
每經訊 5月2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專訪時表示,一些學者在解讀民法典時,主要是在解讀合同編合同效力這一章時,仍然堅持原合同法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理論,甚至把民法典第597條解釋為對合同法第51條的承繼。這個觀點明顯是錯誤的。因為合同法第51條規定出賣人不享有處分權時訂立的合同,一開始是不生效的;而民法典第597條規定這樣的合同是生效的。這個區別是很明顯的。
這種明顯不準確地解讀將會給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的司法實踐造成嚴重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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