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8-02 22:30:03
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董興生
8月1日晚,揚子新材(SZ002652,股價3.02元,市值15.46億元)披露,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明,揚子新材構成信息披露重大遺漏和虛假記載行為,公司時任總經理胡衛林等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其中,胡衛林作為揚子新材時任總經理,組織、實施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違法行為,涉案時間長、涉及金額大,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胡衛林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并處以500萬元罰款。
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據公告,涉案期間,胡衛林為揚子新材第二大股東,2018年、2019年、2020年持股分別為16.4%、16.4%、12.3%,曾任公司總經理。通過股權代持,胡衛林持有蘇州市開元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元金屬)95%股份,為第一大股東。
經查明,2018年至2020年期間,時任揚子新材第二大股東、總經理胡衛林利用開元金屬、蘇州匯豐圓物資貿易有限公司、江蘇海豐新材料有限公司、蘇州市天創物資貿易有限公司等,通過超額支付預付款等形式占用揚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蘇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新永豐鋼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永豐)資金,從事關聯交易。
其中,2018年年末占用余額約為1.98億元,2019年年末占用余額約為3.63億元。上述信息未按規定在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2020年,揚子新材及其子公司新永豐與開元金屬發生關聯交易約為7005.83萬元,約占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的21.8%。上述信息也未按規定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此外,2020年,揚子新材將子公司新永豐生產的鍍鋅卷銷售給開元金屬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過第三方銷售回揚子新材,形成交易閉環,虛增營業收入。2020年,揚子新材虛增營業收入約為1.37億元,約占2020年年度報告營業收入的11%。
胡衛林作為揚子新材第二大股東、時任總經理,組織、實施了前述違法行為,簽字確認揚子新材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長王功虎、時任財務總監秦瑋簽字確認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對揚子新材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虛假記載的行為,王功虎、秦瑋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長孫哲峰、時任財務總監鮑俊簽字確認2018年年度報告,對揚子新材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的行為,孫哲峰、鮑俊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因此,證監會擬決定:對揚子新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對胡衛林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王功虎、秦瑋、孫哲峰、鮑俊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50萬元、15萬元、15萬元罰款。
大批董事會成員辭職
證監會對揚子新材的調查始于2022年底。2022年12月29日,揚子新材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而就在立案前夕,2022年8月16日,時任董事秦瑋因個人原因辭職。2022年10月12日,時任董事長王功虎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職務。獨立董事孫仕琪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同時辭去公司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
至去年10月26日,揚子新材又披露,公司董事洛濤也因個人原因辭職,辭去董事職務后仍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2022年12月2日,王功虎因又個人原因辭去公司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后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獨立董事曹冬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戰略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辭職后將不再任職。
而在收到立案告知書后,揚子新材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公司董事張天赫、顧驍涵也同樣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辭職后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