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9 14:33:25
每經AI快訊,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組織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簡稱App)備案工作,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App主辦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App互聯網信息服務。
根據工作安排,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通知》發布前開展業務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電信主管部門將組織對App備案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依法進行處置。
《通知》明確提出,App主辦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違法違規信息監測和處置機制,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電信主管部門報告,依據電信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處置。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不得為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提供網絡接入、分發、預置等服務。(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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