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17 21:56:52
每經記者 孔澤思 每經編輯 王月龍 楊夏 易啟江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收到爆料信息,稱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以下簡稱“兒慈會”)“9958兒童緊急救助”項目“廊坊負責人”柯某孝卷走近千萬善款。目前,多位受助患兒家長在北京兒慈會辦公大樓門口討要說法。
張海友(化名)來自山東,他告訴記者,柯某孝以“兒慈會地區負責人”身份向他們宣傳一種“配捐”活動,以他本人為例,需要提交孩子15萬元的未報銷醫療發票,并籌集14.5萬元打到指定的個人賬戶。如果不出意外,20天后他就能獲得兒慈會的配捐,收到從官方賬戶轉來15萬元善款,“聽病友們說,這種模式已經操作了很多年,以前參與的人都順利拿到回款”。不幸的是,張海友第一次參與就遭遇騙局,討回本金也幾無希望。
9月13日,兒慈會在官網發布了聲明,否認柯某孝為其工作人員,稱其只是在廊坊地區“當過短暫的志愿者”,兒慈會官方也從未收到過1000萬元善款。聲明還表示,柯某孝已被警方拘押,正在接受調查。
不過,從公開信息和舉報材料來看,至少在9月上旬,柯某孝的“廊坊團隊主任”稱號還掛在兒慈會公眾號上。記者也在調查中發現,上述的“配捐”操作本身也涉嫌違規,近年來類似騙局更是屢見不鮮。
網傳近千萬善款去向不明
張海友曾是企業技術人員,收入可觀。但在8年前,他的孩子患上了惡性腫瘤,目前癌細胞已經發生骨轉移。他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孩子所在的腫瘤醫院新引進了一種新的治療方法,但這種治療是完全自費的,一次就要花費數萬元,“為了給孩子治病,賣了兩套房子,花了三四百萬,現在已經負債累累”。
就在8月,張海友從病友處聽說了“配捐”活動。這種所謂的“配捐”,就是患兒家屬自己籌款捐給慈善機構,慈善機構再按一定比例加錢,捐贈給受助患兒。在實際操作中,張海友和病友們按要求先打款到“中間人”張某的銀行賬戶中,再由張某轉給柯某孝,在病友們眼中,最后這筆款項應該會匯集到兒慈會。但從兒慈會的聲明來看,這些善款或流失在了中間環節。
盡管對捐贈模式有過疑問,但在經濟壓力下,張海友還是在8月下旬向張某賬戶轉去了14.5萬元,約定9月15日回款。“配捐在病友群里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他們9958項目團隊會發布信息,說有幾個參與名額,需要提供多少的發票,發票金額門檻夠了才能參加”。
張海友表示,不少病友轉款給組織者個人之后,獲得了兒慈會的官方賬戶回款。但張海友并沒有這么幸運,他還在等待回款之時,就聽到了柯某孝“跑路”的消息。“我們腫瘤醫院的患兒家長發現這個問題是在9月9號,其實8月20多號就已經有一批家長沒收到回款了,就說是項目審核卡住了,就一直延遲。”據張海友描述,目前他身邊統計出來被卷走的善款就有近千萬元。
“志愿者”還是“團隊主任”?
近幾日,柯某孝“卷款跑路”事件不斷發酵。兒慈會在9月13日發布聲明,稱柯某孝并非工作人員,僅做過短期志愿者,兒慈會也從未委托其籌款,更沒有收到所謂的“千萬資金”。
兒慈會的聲明和眾多家長的說法變成了“羅生門”,而爭論的關鍵點之一就在于,柯某孝究竟是什么身份?
根據多位受訪者提供的資料,兒慈會旗下微信公眾號“9958兒童救助項目”2月24日發布的《新成長·新格局丨中華兒慈會項目四部全國網絡平臺培訓活動暨2023年發展共創會順利舉辦》一文中,將柯某孝身份描述為“中華兒慈會項目四部9958廊坊團隊主任”,柯某孝本人還獲得了兒慈會理事長王林頒發的“中華兒慈會2022年度最佳領導力獎”。
“9958作為公益領域的一個慈善標桿,可以說是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截至目前9958的總籌款已超過16個億,在去年那樣一個困難的時期,9958依舊超額完成的籌款任務,所以我希望在未來9958能繼續發展,再創佳績,繼續發揮在公益領域中領頭羊的作用。”王林在活動上致辭時表示。
不過,上述文章已在9月7日修改,柯某孝名字與頭銜已經刪去,相關位置僅留下了“中華、”字樣。不過柯某孝的獎杯圖片及其“2023籌款任務簽約儀式”的合影還留在公眾號上。
看到兒慈會的回應之后,張海友告訴記者,他曾當面從工作人員處得知,兒慈會3月就已和柯某孝解約,“柯某孝長期以地區負責人身份活動,現在又說是志愿者,他們前后矛盾。”不過,記者未能獲得上述對話的錄音。
在兒慈會官網的介紹中,其自稱是民政部主管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該會于2009年9月10日獲國務院批準,2010年1月12日成立,2016年9月1日榮獲民政部頒發的首批《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慈善組織)》和《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證書》。9958兒童大病緊急救助項目是兒慈會的自主項目,致力于保障貧困大病兒童的生存權。
面對外界的質疑,兒慈會是否還有新的回應?9月14日下午,記者也致電兒慈會,工作人員登記信息后,表示會有同事回電聯系。但截至發稿,記者并未收到來電。
不合規的“配捐”
在大多數人的認知中,社會捐贈應該是先申請登記,符合條件的就可獲得救助,對于此類先集資再回款的受助行為,張海友也曾有過不解。因為孩子的疾病,張海友和諸多病友家庭都耗盡家資,甚至背負高額貸款。“也因為病友們很長時間都這樣做,我們也沒多想。”張海友表示。
事實上,這種已經存在很長時間的“配捐”,不僅風險很大,甚至也是違法違規的。
據澎湃新聞報道,2021年,來自湖北、廣西、北京等地的多個白血病患兒家庭向澎湃新聞反映稱遭遇慈善“配捐”騙局,他們經人介紹參與到多個“配捐”活動中,自籌數十萬元善款后卻難以追回。
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廖建勛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配捐一般是為了鼓勵捐贈者,慈善組織按照一定的比例,在捐助者金額上增加額外的捐款,從本意上講是一種慈善行為。“但是受助者的家屬,通過所謂‘配捐’,自己捐款來獲得機構的額外捐贈,這樣的行為脫離了真正的捐贈,我認為它是不誠信的,也不應該提倡的,甚至是一種欺詐。”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對捐贈的財產、慈善組織接受捐贈的要求、捐贈人應履行的捐贈義務作了規定。其中第四十條規定,捐贈人與慈善組織約定捐贈財產的用途和受益人時,不得指定捐贈人的利害關系人作為受益人。
而且,在捐贈過程中,通過上文的“中間人”形式,也是不合規范的。廖建勛表示,一般的配捐,捐款應該是交給慈善組織的統一賬戶。“如果是用慈善組織的個人賬戶接受捐款,不僅不規范,同時也存在著巨大的風險。所以無論是捐贈者還是受助者,對個人賬戶來接受資金的行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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