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1-12 22:29:06
◎對于孫麗辰實名舉報合盛硅業董事長羅立國一事,11月12日,合盛硅業董事浩瀚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關于方紅承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已經過公安機關的依法偵查、檢察機關的依法審查,人民法院也將依法開庭審理,相信法院會依法查明事實真相,依法懲處犯罪行為,依法公正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p>
每經記者 于垚峰 朱成祥 每經編輯 董興生
11月12日,合盛硅業原總經理方紅承之妻孫麗辰在網上發文,實名舉報合盛硅業董事長羅立國在與方紅承的股權糾紛官司中敗訴后,以將公司搬離嘉興為由,要挾地方對方紅承進行打擊報復。
2022年11月21日,合盛硅業公告稱,于2022年11月18日從公安機關獲悉,公司原董事、總經理方紅承因涉嫌職務侵占已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并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其所犯罪行為發生在公司任職期間。
孫麗辰舉報稱,2017年10月,合盛硅業成功上市,方紅承于2018年從合盛硅業離職。因羅立國不愿履行股權激勵協議和代持股份等,方紅承不得不起訴維權,經杭州仲裁委和杭州中院、慈溪和寧波兩級法院、平湖法院多次審判、裁決,方紅承均獲勝訴,羅立國敗訴。
對于孫麗辰實名舉報合盛硅業董事長羅立國一事,11月12日,合盛硅業董事浩瀚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關于方紅承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已經過公安機關的依法偵查、檢察機關的依法審查,人民法院也將依法開庭審理,相信法院會依法查明事實真相,依法懲處犯罪行為,依法公正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11月12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系上了孫麗辰,她向記者表示自己為方紅承之妻,網上實名舉報羅立國的文章確實為其所發。
孫麗辰舉報文章中稱,其丈夫方紅承原系合盛硅業總經理,嘔心瀝血為公司服務十年之久,并于2017年10月幫助合盛硅業成功上市。(合盛硅業)成為中國硅業頭部企業,而羅立國家族迅速成為寧波首富,最高時財富超過千億。
“2018年12月,方紅承從合盛硅業離職后,董事長羅立國卻背信棄義,一直拒絕兌付上市前即已簽訂協議、給我丈夫方紅承應得的公司股權,方紅承不得不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起訴維權。”經杭州仲裁委和杭州中院、慈溪和寧波兩級法院、平湖法院多次審判、裁決,方紅承均獲勝訴,羅立國敗訴。
談到方紅承現在的處境時,孫麗辰一度哽咽。她表示,羅立國為了挽回其在股權糾紛中的敗局,不惜以將公司搬離嘉興為由,對相關部門進行要挾。
孫麗辰認為,合盛硅業于2022年5月28日發布公告提及“變更公司住所”等事項,實際上是以將上市公司搬離嘉興為由,要挾當地相關部門對方紅承刑事立案。
記者注意到,合盛硅業2022年5月28日發布了關于變更公司住所、經營范圍暨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表示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公司住所由“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鎮山西路530號”變更為“浙江省寧波市慈溪市北三環東路1988號恒元廣場A座23-24F”。
但上述變更等事項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當天,合盛硅業發布了《關于召開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擬定于2022年6月13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上述變更事項。
但數天后,2022年6月8日,合盛硅業發布了取消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公告,表示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決定暫不將前述公告提到的關于變更公司住所相關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同步取消此次股東大會。
圖片來源:公告截圖
此外,孫麗辰還舉報合盛硅業經羅立國決策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涉嫌污染環境犯罪及非法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罪。
孫麗辰舉報稱,根據專業機構的環評、安評報告和政府環保、安監部門的批復意見,合盛硅業生產過程中形成的副產物“低沸物”主要成分是危險化學品,屬于危險廢物,應當焚燒處置或者由有資質的機構處置,合盛公司未經政府依法審批擅自上馬設備非法處置,將低沸物加工為“水解油”(合盛硅業自己命名的危廢物)并對外銷售。
據方紅承之妻孫麗辰介紹,方紅承如今身陷囹圄,系合盛硅業董事長羅立國報復所致,事件的導火索則是兩人之間的股權糾紛案件。
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書(2021杭仲02裁字第155號(以下簡稱“裁決書”)顯示,申請人方紅承與被申請人羅立國因股權轉讓糾紛,申請人于2021年4月25日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方紅承在庭審中表示,2017年12月14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約定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申請人通過新疆啟遠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合盛硅業1000000股股份,并由被申請人代持。2019年7月,合盛硅業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轉增股本,每股轉增0.4股,因此申請人實際間接持有合盛硅業1400000股股份,享有案涉股份收益權、處分權等股東權利。
2021年2月1日,方紅承要求羅立國向其支付股權轉讓款及相應的分紅收入,但是羅立國一直未履行相關義務。
據此,方紅承提出仲裁申請,并于2021年6月8日提出變更仲裁請求申請,于2021年7月9日提交明確仲裁請求確認書。經變更及明確,方紅承的仲裁請求包括,一是裁決羅立國名下1400000股合盛硅業股份及所有權益歸方紅承所有;二是在裁決生效之日起3日內公開出售上述股權,對應價款支付給方紅承;三是羅立國向方紅承支付股份分紅款1548000元。
2022年3月23日,杭州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被申請人羅立國于裁決書送達之日起二十個交易日內將340676股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并在減持結束之日次一交易日將減持所得(扣除交易環節稅費后)支付給申請人方紅承。
圖片來源:裁決書截圖
2022年3月25日,羅立國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撤銷杭州仲裁委上述仲裁裁決,認為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應予撤銷。
杭州中院在經過審理后認為,羅立國申請撤銷案涉仲裁裁決的理由不能成立,該院不予支持。裁定駁回申請人羅立國要求撤銷杭州仲裁委員會(2021)杭仲02裁字第155號裁決的申請。
根據杭州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羅立國應當向方紅承支付340676股合盛硅業股份相應的對價,按照裁決之后合盛硅業20日股票均價108元計算,該部分股權價值在3000萬元以上。
除此之外,方紅承作為原告還與被告寧波英融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合盛硅業因合同糾紛打過官司。2022年3月28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寧波英融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公開市場出售其所持有的第三人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315000股A股股票,并在全部出售完畢后十五日內將扣除交易環節稅費后所得款項支付給原告方紅承。
2022年11月29日,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撤銷了上述判決,駁回了方紅承的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據孫麗辰透露,2019年和2021年,羅立國先后兩次以背信損害公司利益、職務侵占等,對方紅承提出刑事控告。但公安機關經調查后,以“沒有犯罪事實”而未予立案或立案后又撤銷案件。直到2022年9月,方紅承、方紅興(方紅承弟弟)被平湖市檢察院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批準逮捕。
合盛硅業在2022年11月21日發布的公告中則表示,方紅承雖已于2018年12月從公司離職,但在其離職后,公司發現其在職期間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犯罪行為,現已經公安機關偵查查實。對其所涉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犯罪行為,公司已另行向公安機關報案。
截至目前,該案尚未進行開庭審理。而對于孫麗辰實名舉報合盛硅業董事長羅立國一事,11月12日,合盛硅業董事浩瀚對記者表示:“關于方紅承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已經過公安機關的依法偵查、檢察機關的依法審查,人民法院也將依法開庭審理,相信法院會依法查明事實真相,依法懲處犯罪行為,依法公正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253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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