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6 18:57:16
每經AI快訊,韓國首爾高等法院6日判決韓消費者對蘋果集體訴訟案二審部分勝訴,并要求蘋果公司向7名原告各賠償7萬韓元(約合380元人民幣)。首爾高等法院沒有接受原告關于iPhone更新舊款手機操作系統屬于損壞機器或惡意程序的主張,但稱“即使更新是為了防止機器電源關閉,也限制了中央處理器(CPU)或圖形處理裝置(GPU)等的性能”。首爾高等法院認為,關于更新操作系統的結果和影響,蘋果和消費者之間存在“相當大的”信息不對稱。蘋果公司沒有向消費者充分說明可以選擇是否安裝更新,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并導致其產生精神損失,因此負有賠償責任。(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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