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19:35:00
每經AI快訊,12月8日,證監會就《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一是細化合格投資者標準,明確穿透核查的基本要求。二是設定差異化合格投資者門檻。維持原《私募辦法》對于單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實繳金額不低于100 萬元的要求,將單只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實繳金額從100 萬元提高到300萬元,并對投向未托管、代銷、投向不動產、單一標的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要求實繳金額不低于500 萬元,其中投向單一投資標的的自然人單筆實繳金額不低于1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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