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2-27 23:02:49
每經記者 周逸斐 每經編輯 陳星
“我國新能源裝機規模未來還會有數倍發展空間,新能源發展機制亟待進入3.0階段。”
在12月26日由中國能源研究會主辦、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室承辦、自然資源保護協會協辦的“新型電力系統沙龍”上,與會嘉賓圍繞“創新市場機制 促進新能源加快發展”主題展開討論,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林衛斌作如上表述。
林衛斌表示,在新能源發展機制1.0階段,我國風電、光伏的快速發展與政策大力扶持密不可分。當時我國通過補貼等政策彌補了新能源行業發展初期商業模式不成熟和盈利性較弱等核心問題,吸引資金大量涌入相關行業,進而帶動新能源行業快速發展。
到了新能源發展機制2.0時代,風、光、電進入平價上網階段,新能源行業在這一階段的補貼退坡,同時強制配儲及配套產業等政策增加了成本。
“新能源發展機制3.0階段,應該更多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電力市場、綠證市場、碳市場及必要的金融產品市場的有機協同。”林衛斌說。
多名與會專家也在現場直言,當下新能源配套體制機制存在多方面不足。
國網能源研究院政策研究員唐程輝以分布式光伏為例,指出分布式光伏參與市場多年來難以取得實質性進展,主要由于政策制度尚未理順、市場機制和管理模式等不健全,需要解決政策法規、市場機制、主體管理等多方面問題。
一是法律法規方面,分布式光伏入市需求與現有保障性收購的政策依據存在一定矛盾;二是市場機制方面,分布式光伏市場交易模式還有待優化;三是系統調節方面,分布式光伏大都未承擔輔助服務費用,與集中式新能源權責不對等;四是市場管理方面,分布式光伏的市場準入管理不明確;五是輸配電價方面,分布式新能源“過網費”如何收取,尚缺少相應機制。
分布式光伏分散接入多、分布不均衡、局部密度高,唐程輝建議,按照整體設計、分類推進的基本原則,有序推動分布式光伏參與市場交易。對存量分布式光伏,主要沿用現有政策;對新增分布式光伏,建立適應分布式光伏發展的市場交易機制。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18527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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