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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罕見通報:非法出售業主信息30余萬條并獲利150萬什么后果?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罰款160萬!

    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22 21:53:37

    ◎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趙秀池表示,要加強防范,一旦發現個人信息泄露,要把相關電話拉入黑名單;同時通過撥打12345、110,或電信、聯通運營平臺、相關主管部門等進行舉報;也可提起訴訟,訴諸法律。

    每經記者 劉頌輝    每經編輯 陳夢妤    

    “您是怎么知道我電話號碼的?”

    “是我們系統自動分配給我的。”

    “我沒在你們系統登記過電話。”

    對方掛了……

    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不論是買房、租房,或是賣房、看房,只要在一個地方留過聯系方式,隔段時間甚至當天就會接到一些陌生電話。

    1月22日上午,住建部官網通報了5起房地產中介行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有人將業主留在中介公司的12716條個人聯系方式非法出售,有人輾轉四家房產銷售公司獲取樓盤業主78100余條信息,還有人利用售樓處工作便利,復印業主的電話后成立房產中介公司做業務……

    通報信息顯示,有人非法獲取業主信息30余萬條,出售獲利150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處罰金額160萬元。

    房產中介門店 每經記者 劉頌輝 攝(圖文無關)

    開發商“把它賣了”?

    “總是頻繁地給我打電話,煩死了。關鍵總是換著號碼打,很難分辨。”在長沙雨花區買房置業并已入住的市民張華虎,隔三差五便接到陌生電話,詢問家里的房子是否要出售。

    據張華虎介紹,這些陌生電話大多數來自房產中介門店,偶爾也有一些小額貸款公司來推銷個人貸款業務。

    1月22日下午,張華虎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自己家的房產位于長沙高鐵新城板塊,從來沒有對外掛牌留下聯系電話,也沒有向房產中介人員表達過要出售房子的意思。

    那么,他的個人電話是如何被房產中介門店獲得的呢?

    張華虎猜測,唯一的可能是,當初在售樓處買房時,開發商“把它賣了”。

    據住建部通報,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宜居房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蔡某某在某售樓部從事房地產銷售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未經售樓部及業主同意,復印了1095條小區業主姓名、門牌號、房產面積、聯系電話等資料。

    之后,蔡某某成立湘西自治州宜居房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利用這些業主信息資料開展房屋中介業務,用于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給業主打電話,詢問房屋是否需要出售、出租等。2022年3月,司法機關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

    倒賣業主個人信息的方式五花八門。

    曾經從事過房產中介業務的馮先生向每經記者透露,中介行業內部一直存在客戶資料轉賣的情況,比如,出售給新盤的銷售人員,或者出售給裝修公司等。

    據通報,上海德佑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員工陳某、祝某某、馬某合謀對外出售公司掌握的房屋業主信息來獲利。三人通過馬某的員工賬號和權限訪問公司大數據信息平臺,查詢并導出掛牌房屋的業主信息,將信息對外出售獲取好處費。至案發,陳某從祝某某處獲取好處費20萬元,陳某給予馬某好處費6萬元。僅2021年4月,陳某對外發送信息共計12716條。

    2021年11月,司法機關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判處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8萬元;判處馬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住建部官網顯示,2016年1月起,柯某開始運營“房利幫”網站并開發同名手機APP,以對外售賣二手房租售房源信息為主營業務。運營期間,柯某對網站會員上傳真實業主房源信息進行現金激勵,吸引掌握該類信息的房地產中介人員注冊會員并向網站提供信息,有償獲取了大量包含房屋門牌號碼及業主姓名、電話等非公開內容的業主房源信息,共計30余萬條,以會員套餐方式出售獲利達150余萬元。

    2019年12月,司法機關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柯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60萬元。

    非法獲取業主信息?判刑!

    每經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了解到,許多購房者對中介推銷電話不堪其擾,有人曾受不了電話騷擾而注銷自己的手機號碼。

    一位在上海市松江區泗涇板塊購房的業主,曾多次在工作開會期間,接到陌生的推銷電話,其中包括房產中介、裝修公司以及銀行金融機構等,“至今還有人來推銷經營貸、消費貸的產品。”

    據該名業主介紹,看到上海本地的電話,擔心是客戶或者朋友,不敢不接聽。但每當接聽知道是推銷業務后,自己會相當生氣。“希望監管部門對非法購買個人信息的人員也加強處罰。”

    住建部通報的案例中,還介紹了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沈某某采取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

    2017-2019年,沈某某先后在無錫暢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無錫滬聯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無錫鏈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無錫大玩家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等從事房產銷售相關業務。

    期間,沈某某采用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從周某某等人非法獲取多個樓盤業主的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小區名稱、門牌號、業主姓名、聯系電話等,共計78100余條,并提供給他人共計8600余條。2020年12月,司法機關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萬元。

    2019年9月,中山市裕豐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西區翠景分公司員工黃某,為謀取利益,在添加譚某某微信號后,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譚某某購買大量中山市相關樓盤小區住戶的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公民姓名、住址、聯系電話、房產面積等,共計53590條。2020年6月,司法機關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

    很惡劣的職業行為

    上海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孫華良向每經記者表示,收集倒賣購房者的個人信息屬于很惡劣的職業行為,此次通報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例是對房地產經紀行業的一次重點警示。一直以來,上海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倡導市場主體“誠信服務”,其中包括信息獲取要合法,信息傳遞要合法,共同維護市場誠信體系。對于極個別的中介機構,將會采取相應的規范進行管理。

    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趙秀池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售樓處、中介門店業主有償提供或獲取業主信息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也是違反商業規范和職業道德標準的,是對個人信息的一種侵犯,這種行為會給房地產從業人員和行業帶來負面影響,使公眾對房地產從業人員更加不信任,不利于房地產業重樹信心走出低谷,不利于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買房人知道自己個人信息被泄漏,受到電話騷擾,應該怎么辦?

    趙秀池表示,要加強防范,一旦發現個人信息泄露,要把相關電話拉入黑名單;同時通過撥打12345、110,或電信、聯通運營平臺、相關主管部門等進行舉報;也可提起訴訟,訴諸法律。

    “應該從源頭上加強管理,多部門聯動綜合治理;通過行業協會加大對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并加大遵紀守法、職業道德標準的教育;通過建立信用體系,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對于泄露信息人員建立黑名單制度,終身禁業;出臺專門的個人信息泄露管理條例,建立有獎舉報制度。讓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難行。”趙秀池說。

    (應受訪者要求,張華虎為化名)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劉頌輝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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