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發布 2024-02-08 22:48:13
為推動上市公司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實現高質量發展,提升上市公司長期投資價值,在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下,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1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引》),自2024年2月8日起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進一步強調,要做好包括綠色金融在內的五篇大文章。北交所自成立以來,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持續引導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倡導披露相關信息。2022年度,北交所上市公司均按照規則要求在年報中披露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四成公司披露了污染防治、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相關信息,形成了良好的可持續發展市場生態。
在證監會的指導下,北交所立足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積極借鑒國際有益經驗,扎實推進《指引》起草工作。考慮到我國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發展階段和披露能力,在制度發布初期,北交所擬執行“自愿披露”原則,鼓勵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根據《指引》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樹立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優秀標桿案例。后續,北交所將根據市場發展和制度執行情況循序漸進,逐步推廣。
《指引》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建立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框架。明確上市公司應當圍繞“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核心內容對擬披露的議題進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資者、利益相關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為應對和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所采取的行動。二是聚焦環境與生態保護,倡導可持續發展理念。設置了污染物、廢棄物、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事件及處罰、循環經濟、能源使用、水資源使用等議題。通過披露轉型計劃、應對措施等,促進上市公司將防治環境污染、循環利用資源等融入公司發展戰略。三是融入國家發展戰略,引導履行社會責任。設置鄉村振興、社會貢獻、創新驅動、供應鏈安全、平等對待中小企業、數據安全與客戶隱私保護等議題。引導上市公司積極落實鄉村振興、創新驅動發展等國家戰略,重視社會公益事業,促進公司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四是設置公司治理專項披露,促進提升規范運作水平。倡導上市公司將可持續發展與公司治理相結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制度及控制措施等。同時,引導公司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披露反貪污反賄賂、反不正當競爭相關情況,促進公司可持續、健康發展。
下一步,北交所將持續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積極推動轉型升級,提升上市公司市場認可度,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貢獻力量。本次公開征求意見結束后,北交所將在證監會的指導下,根據意見反饋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則。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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