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15 20:26:45
每經記者 涂穎浩 每經編輯 廖丹
4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發布消息稱,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肖星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星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肖星,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肖星利用擔任共青團上海市委地區工作部科員、統戰部副部長,上海市青聯副秘書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支公司總經理,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經理,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名中管干部被提起公訴,包括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
據悉,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職務上的便利,將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據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光大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貸款獲取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周清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承攬、企業經營、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離職后,利用原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更早之前,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劉連舸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案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連舸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且造成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年來,金融領域反腐密集推進。根據相關統計,2023年,金融系統內接受執紀審查的干部超過90名,涉及監管系統,也包括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細分領域。今年開年以來,已有多位金融系統干部接受黨紀政務處分。2月4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張可及交通銀行廣東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周寶志被開除黨籍。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13337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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