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25 16:32:03
每經記者 黃鑫磊 每經編輯 魏官紅
4月24日,飛力達(SZ300240,股價5.25元,市值19億元)公告稱,公司于4月2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蘇證監局”)《關于對江蘇飛力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姚勤、耿昊、童少波、李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75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據悉,4月22日晚,飛力達披露了2023年年度報告。其中,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第二節第六項“分季度主要財務指標”中“第四季度”部分及第三節第四項“主營業務分析”中“收入與成本”部分存在多處計算錯誤。
江蘇證監局認為,飛力達上述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的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公司董事長姚勤、副董事長兼總裁耿昊、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童少波、財務總監李鐳未能勤勉盡責,確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有關規定,對公司2023年年報相關披露不準確事項承擔主要責任。
對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飛力達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姚勤、耿昊、童少波、李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江蘇證監局要求飛力達及相關責任人迅速對年報披露信息進行全面自查、對相關錯誤及時進行更正,充分吸取教訓,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4月24日深夜,深交所亦向飛力達及相關責任人發出監管函。深交所稱,飛力達《2023年年度報告》中分季度主要財務指標、收入與成本等部分多處信息披露有誤,公司違反了深交所有關規定,多名高管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深交所有關規定,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