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05 17:15:06
每經編輯 程鵬
乘飛機去出差、旅游
你有沒有訂過“送機”的網約車服務?
如果因為送機的車子來晚了
導致沒趕上飛機
責任算誰的?
誰來承擔損失呢?
最近,上海的吳女士
近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
↓
吳女士表示,她在網約車平臺上預訂了送機服務,司機因不熟悉路線未能準時接到她,最終導致吳女士錯過登機時間,并產生了2400元的改簽費。
為此,她向平臺提出全額賠付改簽費的訴求,協商無果后憤而向長寧區消保委投訴。
這次誤機究竟是誰的責任?司機、乘客、平臺……誤機損失應由誰承擔?
網約車遲到8分鐘
女子差1分鐘沒趕上飛機
經了解,吳女士原計劃乘坐6點40分的航班前往外地出差。她預約了5點40分的網約車,但是網約車在5點48分才接到乘客。
盡管司機加速駛往機場,最終在5點56分抵達,但登機手續已在5點55分截止辦理。
最終,吳女士錯過了這趟航班,不得不花費2400元改簽了其他航班。
吳女士表示,由于她常年出差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家也離機場比較近,因此她計劃在5點40分出發,5點50分抵達機場,預留5分鐘的時間來辦理登機手續。如果司機準時出發,時間是足夠的。因此這次誤機的主要原因就是司機違約,損失理應由平臺和司機共同承擔。
平臺在接到投訴后,退還了18元車費并補償100元,但不支持乘客全額賠付損失的要求。經過協調,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
長寧區消保委:
預留5分鐘是“極限趕飛機”
長寧區消保委認為,這起糾紛首先是承運人和乘客之間的運輸合同糾紛。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司機遲到造成乘客誤機,司機應承擔違約責任。而平臺作為網約車信息服務提供者,并非實際承運人,所以就責任劃分上,由司機承擔賠償,平臺可給予一定補償。
另一方面,乘客也存在著預留時間不足的問題。國內航班雖然是提前45分鐘截止辦理登機手續,但是一般建議提前90分鐘到機場,一些航班集中的大型機場更需要預留120分鐘。僅預留5分鐘辦理登機,無疑是“極限趕飛機”。
根據《民法典》584條的規定,違約損失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本案司機在接單時,對時間緊的情況并不知情。綜合考慮上述情況,吳女士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長寧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乘坐網約車時,應合理安排出行時間,考慮到打車難、交通堵塞等各種意外情況,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另外,法治日報在2023年10月也報道了類似案例,彼時法官提到“民法典規定,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這名法官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運輸合同糾紛的雙方僅為乘客和承運人,網約車平臺為信息服務提供者,并非實際承運人。也就是說,發生糾紛后,乘客若以運輸合同糾紛為由起訴,是由承運人承擔責任,而非網約車平臺。
對于承運人是否應當承擔乘客誤機損失的問題,法官表示,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若承運人存在私自改變行車路線、未按約定時間到達上車地點、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故意“龜速行使”等違約行為,造成乘客誤機,則應當賠償乘客的損失。
關于乘客誤機損失如何確定的問題,法官解釋稱,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簡單來說,賠償范圍就是一方違約造成的直接損失和訂立合同時能夠預見到的可得利益損失?!崩纾?span>因承運人存在違約行為,導致乘客產生的改簽費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的費用就屬于直接損失,可以獲得賠償。
對于這件事,網友也是吵翻了。不少網友認為:女子只預留5分鐘辦理手續,時間太短了。
也有人覺得:網約車提前預約還遲到,說不過去。
還有網友提醒:趕飛機還是應該把時間留寬裕一些,以免有突發情況。
你一般提前多久去機場?
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
編輯|程鵬?杜恒峰 杜波
校對|盧祥勇
封面圖來源:視覺中國(資料圖 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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