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11 13:06:50
每經編輯 程鵬
北京此前公布一起地鐵電力改移工程施工現場發生的坍塌事故。
據北京日報6月11日報道,記者從北京公交警方獲悉,4名事故相關責任人近日已被刑拘。
5月中旬,《朝陽三里屯北京星遠福源電力設備安裝有限公司“1·18”一般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公布。報告指出,2024年1月18日,北京地鐵3號線一標工體北路電力改移工程施工現場發生一起坍塌事故,47歲工人田某軍因沙土掩埋致機械性窒息死亡。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人員違章作業,事發單位安全管理不力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其中含賠付死者家屬155萬元。
事發項目為北京地鐵3號線一標工體北路電力改移工程,該項目合同價款6906005.57元,于2023年8月開工,擬于2024年4月竣工。
北京星遠福源電力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專業分包單位,以下簡稱“星遠公司”)及北京隆祥鴻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隆祥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被建議給予行政處罰。星遠公司所派遣的項目經理陳某友、隆祥公司所派遣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勞務隊長王某才均無相應資格。
事故發生后,隆祥公司現場人員未按應急預案要求開展救援工作。在田某軍被救出后,王某才擅自決定將田某軍送出北京市。隆祥公司、星遠公司相關負責人接報事故信息后,均未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處置,未撥打應急救援電話且未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相關部門進行上報。
綜合相關調查結論,認定本起事故直接原因是:田某軍在管槽內違章作業時,上方土方突發坍塌將其掩埋,加之現場人員未采取科學救援措施,最終導致田某軍死亡。公安機關結合現場勘查、尸檢報告等情況,排除人為故意刑事案件嫌疑。
間接原因分析:
1.違規組織施工。隆祥公司在停工期間擅自組織工人入場施工,在明知施工現場存在坍塌隱患的情況下,強令田某軍進入管槽內冒險作業,且未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采取支護或固壁措施。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星遠公司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失管失查,未派遣具有相應執業資格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未派遣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消除違規施工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星遠公司、隆祥公司未教育和督促作業人員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致使田某軍安全意識淡薄,掘進深度遠超安全距離,導致坍塌。
4人被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調查組指出,隆祥公司施工現場負責人王某才、隆祥公司主要負責人李某虎、星遠公司項目經理陳某友、星遠公司副總經理何某新等4人,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北京日報記者從北京公交警方獲悉,近日,李某虎、陳某友、何某新、王某才四人已被刑拘,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程鵬?杜恒峰
校對|何小桃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資料圖)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北京日報(記者:徐慧瑤)、北京朝陽區政府網站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