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22 23:01:38
每經編輯 孫志成 張錦河
近日,“母親取去世兒子5.5萬銀行存款遭拒”一事引發關注。
據江西法院公眾號,吳某之子李某于2017年3月21日在鷹潭某銀行處開戶,截至2023年8月9日,該賬戶余額是55528.96元。
2023年5月1日,李某逝世。母親吳某要求支取上述存款,銀行以無法確定吳某是否為唯一繼承人而未予辦理。另查明,李某生前未結婚,無子女,其母親吳某系未婚生育李某。吳某自述無法確認李某生父,其系獨自撫養李某。
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儲蓄合同是存款人與存款機構約定存款人將其金錢存入存款機構,存款機構依存款人的要求向存款人支付本金及相應利息的合同。依法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雙方均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死亡后,能夠繼續履行的,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不終止,而應由其法定繼承人承繼。
案件焦點在于繼承人無法開具公證書的情況下,銀行是否應承擔兌付存款的義務。本案中,李某生前在鷹潭某銀行處開立賬戶并存入款項,系與銀行形成儲蓄存款合同關系。李某死亡后,其在儲蓄存款合同中的權利義務由李某的繼承人承繼。李某生前未立有遺囑、遺贈撫養協議,遺產依法應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結合本案吳某提交的親屬關系證明及吳某本人陳述,可以證明李某生前未結婚、無子女且無法查清其生父具體身份信息,故認定李某母親吳某系已知明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法對案涉存款享有繼承權,故對于吳某要求銀行支付李某在該行的余額的訴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將會變成遺產由繼承人繼承,但因沒有密碼無法支取。一般來說,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要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公證這筆遺產的歸屬,銀行則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事實上,已故儲戶親屬來銀行取款遭拒的情況時有發生,“79歲老人欲取離世兒子41萬存款被拒”“父親離世300萬存款取不出”等話題頻上熱搜。
據中國證券報2023年8月報道,記者走訪北京地區多家銀行網點,多位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類情況確實會有。大部分是老人去世,子女來銀行網點取款?!?/span>
民生銀行北京地區某支行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兩三個月前便有兩例,其中一筆取款金額超10萬元沒能當場取成?!?strong>知道密碼的話,取款5萬元以下可以走小額存款提取。帶著已故儲戶的死亡證明、身份證、銀行卡,提取人的身份證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等就能直接取。不知道密碼或者取款金額超過5萬元,就需要去公證處開具相關材料了。”
當被問及為何需要公證時,多位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主要是銀行沒辦法確定已故儲戶實際上有幾個繼承人。有可能來取款的人并非儲戶的唯一合法繼承人。而且提取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也不好辨別?!?/span>
平安銀行北京某支行工作人員表示:“以前聽說過,有子女把存款取走,老人的其他子女來銀行鬧的情況?!?/span>
2024年4月26日,為進一步優化金融服務,便利群眾辦理存款繼承,金融監管總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關于優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有關要求的通知》(下稱《通知》),簡化提取的賬戶限額由1萬元統一提高至5萬元,并于6月1日起施行。
編輯|孫志成?張錦河 杜波
校對|趙慶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江西法院公眾號、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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