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23 21:46:04
每經記者 劉志遠 每經編輯 張海妮 孫志成
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報備案,隧道股份(SH600820,股價6.61元,市值207.82億元)控股公司被罰100萬元。
未重新申請許可證即排放污染物,豐樂種業(SZ000713,股價5.87元,市值36.04億元)控股公司收到20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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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
就此,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65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非政府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區市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6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近期,共有9家上市公司暴露了環境風險。這9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33.33萬戶股東。這些投資者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一周綠鑒:未報備建筑垃圾處理方案 隧道股份旗下公司被罰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本期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9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9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33.33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隧道股份控股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隧道)因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報備案,被上海市閔行區梅隴鎮人民政府罰款100萬元。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官網披露的文號為“2410050184”的處罰書顯示,上海隧道“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報備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上海隧道被上海市閔行區梅隴鎮人民政府罰款100萬元,處罰決定時間為6月7日。
6月1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隧道股份的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6月20日至21日,記者多次撥打隧道股份公開電話,但截至發稿未得到實質回應。
近段時間,上述類型的行政處罰較為頻發。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官網披露的文號為“2410060097”的處罰書顯示,保利發展(SH600048,股價9.44元,市值1130億元)控股公司富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報備案,被上海市閔行區莘莊鎮人民政府罰款55萬元,處罰決定時間為6月3日。
6月20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保利發展,接線人員表示,將會匯報給相關部門了解情況。截至發稿,記者暫未獲得進一步的反饋。
環保處罰:未重新申請許可證就排污 豐樂種業控股公司被罰
本期數據中,上市公司旗下企業重視相關手續或者證書是否有效顯得十分重要。信用中國收錄的文號為“皖合環﹝肥東﹞罰﹝2024﹞10號”的處罰書顯示,豐樂種業控股公司安徽豐樂農化有限責任公司因未重新申請許可證就排放污染物,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安徽豐樂農化有限責任公司被合肥市肥東縣生態環境分局罰款20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5月29日。
6月1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豐樂種業公開信箱發去采訪函。6月20日至21日,記者多次撥打豐樂種業公開電話,但未聯系上對方。
此外,沐邦高科(SH603398,股價16.65元,市值72.20億元)控股公司內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項目變更后未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就排放污染物,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被包頭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0萬元。
興源環境(SZ300266,股價1.16元,市值18.02億元)控股公司漳州興源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漳州興源)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漳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13.75萬元。
漳州市詔安生態環境局披露的文號為“閩漳環罰〔2024〕163號”的處罰書顯示:“2024年4月30日,漳州市詔安生態環境局收到的漳州市詔安環境監測站監測報告(編號:W20240014)顯示你公司運營的詔安縣城東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口24小時混合水樣化學需氧量濃度為60mg/L、氨氮濃度為63.0mg/L、總氮(TN)濃 度 為 71.4mg/L,均 超 過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標準A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漳州興源被漳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13.75萬元。
6月20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興源環境,接線人員表示,將會去查看采訪函,同時讓相關部門人員核實情況。如果有最新進展且上述處罰達到公告的相關標準可能會通過公告或者其他形式進行公布。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實習生齊開顏、李敏、崔嘉豪對本文亦有貢獻)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要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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